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1540|回复: 0

“儿童发热服用尼美舒利冲剂,已导致5名儿童死亡”?消息是假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4-10-21 20: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社区报讯】2014年10月,微信朋友圈疯传一则“医生呼吁别给儿童使用尼美舒利颗粒冲剂,会引发瑞氏综合症致死,并已导致5名儿童死亡”的消息。瞬间这条消息就占据了各位妈妈的朋友圈,信以为真纷纷转发告知亲友,目前该消息已被媒体证实是虚假消息。据了解,2011年5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通知,修改尼美舒利说明书,禁止尼美舒利口服制剂用于12岁以下儿童。



增城市人民医院儿科医生戴志辉介绍,尼美舒利主要会对中枢神经系统和肝脏系统造成损伤,并可能会引起恶心、肠胃不良反应等副作用,医生不会也不能对12岁以下儿童使用该药。“儿童普通发热不超过38.5度的话,我们医生都不主张服用退烧药,建议采用物理降温,排汗、多饮水、多休息就能痊愈。”

戴志辉表示,儿童感冒、发烧是常有的事情,家长应要有基本的医学常识。“别动不动就轻易给孩子服用退烧药,特别是新生儿发热严禁使用阿司匹林和对乙酰氨基等退热药品,会引起新生儿青紫、贫血、吐血、脑出血等现象。”戴志辉呼吁家长,在未判断孩子发热原因之前,不要随便去药店买药给孩子服用而导致病情加重;

“如果像是支原体感染发热,就要用特殊药物治疗,普通退热药根本不起作用,有什么事还是去医院接受正确的诊疗比较好。”戴志辉最后表示,不论儿童还是成年人使用退热药都需要注意叠加用药“很多人服用药物后一两个小时不见退热,由于心急又服用其他药物,退热药间隔时间要是要超过4个小时的”

背景延伸:我市多间药店违规出售该药

尼美舒利是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属处方药物。社区报记者走访荔城街多间药店发现均有出售该药,并不用出示任何医生处方、病历和身份证证明,只需简单登记姓名、电话等便可轻易购买。增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种行为已违反了《药品监督管理法》条例,会对涉事药店作出责令整改要求,如果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他建议市民如果发现有药店出现违规现象,可拨打“12331”专线进行投诉。
楼主热帖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