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段时间来,增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下简称“市仲裁委”)坚持三级联动、调裁联动、部门联动,逐步建立健增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切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为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和登记管理工作打下基础。据了解,增城市仲裁委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中坚持三个联动,逐步建立健增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1.三级联动。在村委设立调解室,配备两名调解员,镇街设立调解办公室,增城市级设立仲裁庭。按照村、镇(街)、增城市三级联动的原则,逐级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2.坚持调裁联动。坚持协商优先的原则,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坚持基层调解,调解为主的原则,尽力把矛盾解决在最基层。坚持逐级调解的原则,先由村组织调解,村调解不成的到镇,镇调解不成再到市。
3.坚持部门联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将加强市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沟通协调。对仲裁过的案件,凡是需要强制执行的,司法行政部门将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仲裁结果的权威性;涉及到相关政策把握和业务知识的,增城市农业、国土、妇联等部门将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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