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1038|回复: 0

[增城新闻] “揽客男”在增城检察院门口卖“检察院公文”获刑18个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4-11-27 11: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男子在增城检察院门口揽客,声称认识检察院的人,能快速办理关于公司招投标的公文,每份收费500元。该男子卖出了4份伪造公文,但4个买家竟然是投标同一个工程项目,导致事情败露。2014年11月中旬,该男子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10月,浙江一家公司准备投标增城的某个工程项目,但招标公告上要求,投标公司必须到增城检察院开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单位无行贿记录。10月28日就要投标了,但该公司业务员于10月25日才急急忙忙到检察院去办理。开具该公文需要三个工作日,明显来不及了。就在该业务员准备离开时,一直在检察院附近揽客的胡某凑上来,声称自己认识检察院的人,只需1000元,当日可取。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人最终商定,3天内取公文,收费500元,交押金100元。利用同样的方式、同样的价钱,胡某还谈成了其他3笔“生意”。10月28日,该项目工作人员收到10份投标单位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过比对发现,有4份与另外6份上面的检察院公章明显不同。于是向增城检察院反映情况,导致案发。(by南方都市报)
楼主热帖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