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1296|回复: 0

[增城新闻] 《2015年增城市物业小区安全管理星级评定方案》出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5-2-2 09: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日报讯】记者从增城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获悉,《2015年增城市物业小区安全管理星级评定方案》于2015年1月下旬下发,增城市物业小区将实施安全管理星级评定,对未达到星级安全标准,经两次整改仍未达标的,列入黑名单,依法责令退出物管市场。此举旨在加强物业小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强化物业小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进一步夯实平安增城基础。

物业小区安全管理星级评定由低至高设为不达标(责令整改)、三星、四星、五星4个级别,每年评定1次,由增城市国土房管局牵头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和辖区镇街,根据小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情况,以及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根据《方案》,对考核结果为三星级以上的授予相应星级牌匾,物业小区需在小区正门悬挂星级牌匾,不得擅自更改星级评定结果、藏匿星级牌匾。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上半年由增城市有关部门及相关镇街组成评定单位对物业小区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星级小区标准的,给予降低或摘除星级标牌。

凡是被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小区,自降低或取消星级之日起1年内不予恢复星级,经整改符合标准的,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定星级。对未达到星级安全标准,存在较大维稳、治安和消防安全隐患的,增城市有关部门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经两次整改仍未达星级标准的,列入黑名单,依法责令退出物管市场。

按照《方案》,2015年5月底前,由相关部门对物业小区组织初评,并根据初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各物业管理部门按要求落实限期整改工作。11月152015年1月下旬,由增城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组织开展物业小区星级评定工作,分别由辖区综治办、派出所、出租屋管理中心等对物业小区考评赋分。考评内容包括保安力量配备、物防技防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化解矛盾纠纷、案件发案情况、消防及应急管理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等。
楼主热帖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