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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新制度实施 新参保人需选定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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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1 21: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日报讯】记者从增城市人社局获悉,4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新制度正式实施,新参保职工医保人员必须先选一家“小点”(即社区基层医疗机构,下同),方能办理“大点”(即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下同)的选点手续。增城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制度的实施,是为了引导轻病小病的参保人到社区门诊就诊,不要扎堆到大医院就诊。

据了解,增城市职工医保自2011年2月1日起由广州市医保局统筹,执行统一广州市职工医保制度。根据本次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新政策的调整,普通门诊统筹就医管理与待遇均有所变化,一方面是4月1日起,新增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普通门诊选点时,必须在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大点”的选点手续。

另一方面是2015年4月12015年3月下旬仅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4月1日后可在“大点”门诊就医,但只能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报销比例为45%,且在选定“小点”前不可变更“大点”。指定专科医疗机构不受选点限制。若参保人目前只办理“小点”或“大点”,或都没办理,就应去办理,否则将影响报销比例。

增城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医保参保人只要合理选点、理性就医,就可以享受更高的医保门诊报销待遇。例如,4月12015年3月下旬仅选“小点”而未选“大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4月1日后到“小点”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80%,若到“大点”门诊就医,则不能报销;在4月12015年3月下旬已选“小点”和“大点”两个定点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4月1日后到“小点”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80%;

若经“小点”首诊并转诊到“大点”门诊就医的,按55%报销,一次转诊后30天内在“大点”就医不限次数;在4月12015年3月下旬已选“小点”和“大点”两个定点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如未经“小点”转诊直接前往“大点”就诊,只能按未选定“小点”的比例(45%)报销。

链接:增城市“大点”医疗机构包括:增城市人民医院、增城市妇幼保健院、新塘医院、省水电二局医院。“小点”医疗机构包括:增城市中医医院、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塘镇中心卫生院仙村分院、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沙埔分院、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永和分院、新塘镇中心卫生院宁西分院、石滩镇中心卫生院、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三江分院、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新镇中心卫生院、中新镇中心卫生院福和分院、派潭镇中心卫生院、正果镇卫生院、小楼镇卫生院、广东源天工程公司健安医院、暨华医院、广州市达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增城)、雁塔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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