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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张某吸毒后产生幻觉,认为自己遭人施害,用打火机点燃床单火烧租屋,最后因涉嫌放火案被增城检察院提起公诉。增城法院日前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张某2015年才23岁,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学文化。2014年7月31日晚,张某在增城市新塘镇某楼盘其租住的房屋内多次吸食冰毒,次日开始产生幻觉,认为有人要加害于他,遂用打火机将床单点燃实施纵火;
造成上述房屋天花、墙壁及房间内财物损毁(价值人民币5.48万元)、相邻房屋木地板等损毁(价值人民币3990元)、楼盘公共设施损毁(价值人民币5710元)。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检验,张某的尿检结果甲基安非他明呈阳性。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放火焚烧公民财物,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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