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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永新派出所14名公职人员 给赌博团伙当保护伞 黄旭辉案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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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30 09: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位于广州增城某别墅内的一个赌博团伙被打掉,扯出了一张保护伞,增城公安系统14人因此落马。涉案的永新派出所原所长黄旭辉,因受贿40余万元一审被判刑十年,而其继任者刘伟东,受贿30余万元被判刑五年半。如此区别量刑的一个关键因素是,黄旭辉没有被认定为自首。为此,其上诉称自己到案情况与刘伟东相似并要求从轻处罚,2015年4月29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中国纪检监察报》的一则新闻让增城公安分局的一个贪腐窝案细节出水面。据称,酒店老板赖伟明,和增城市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原副局长汤志忠、原治安大队长邵广兴、原“扫黄打非”专业队队长黄志勇关系交好。2010年,赖伟明为开设赌场请求汤志忠给予关照,承诺给予好处费。

得到允应后,赖伟明找到时任永新派出所所长的黄旭辉。黄旭辉称见“上头”意思已定,也同意关照了。如此一来,上上下下形成一张保护伞,为赌场保驾护航。赖伟明此后每天从赌场拿出利润行贿。2013年4月,该涉赌团伙被打掉,初查非法获利数千万元。除了在逃汤志忠,还有13名公职人员涉案,受贿金额从1000元到270万不等,受贿总额达800万元。(by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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