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912|回复: 0

[增城新闻] “增城文艺奖”评奖办法修订 重新划分八个参赛艺术门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5-5-9 19: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息时报讯】2015年3月中旬,增城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城文艺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对实施了18年的原评奖办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对“增城文艺奖”评奖工作做出了多项新规定,如已获得全国或全省性大奖的参赛艺术精品还可再获得特等奖。

重新划分八个参赛艺术门类

“增城文艺奖”是由增城市委、市政府颁发的文学艺术最高奖,从1999年起,每两年举办一届,到去年已举办至第七届。据了解,原评奖办法由市委、市政府于1996年1月批准执行,至今已实行多年。2013年,增城市借鉴广州、汕头、中山等地级市的文艺奖评奖办法,由市文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开始对原办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对参赛作品的艺术门类进行了重新分类,分设八个艺术类别。

按照《办法》,八个艺术门类将分设一、二、三等奖。此外,还将另设特等奖,奖励已获得全国或全省性大奖的参赛艺术精品。凡获得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广州市委宣传部批准的常设性(有届别名称)全国、全省、广州文艺奖的精品(包括作品的创作和表演,全国优秀奖以上,全省三等奖以上,广州市一等奖等),授予特等奖。

突出“作品”是评奖的主题

《办法》还对奖项设置进行了其他调整,包括取消了原来“对连续两届以上获增城文艺奖的作者,授予优秀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和“每次设立30个奖项”的内容。修订后,突出了“作品”是评奖的主题,获奖要凭“作品”说话,凡符合奖励条件的优秀作品,皆按等次给予奖励。《办法》的另一个关注点是提高了作品的参评条件和标准。按照《办法》,参评作品须在评奖年度内完整地公开发表、演出、展览过。
楼主热帖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