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日报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准姑爷盗窃女方家人银行卡存款挥霍。2015年6月上旬,增城区检察院以盗窃案对顾某提起公诉。顾某和梁某花是恋人关系,已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梁某花有时会带顾某一同回增城家中居住。梁某花家人也很喜欢这个准姑爷,把其当自家人对待,十分信任,梁某花爷爷梁某胜有时也会找顾某帮忙去银行办理存取款业务,并把密码告诉顾某。
2013年12月5日,受害人梁某胜去银行取款时,发现存折里的钱数目不对。后经银行核对发现其存折于2013年10月24日、25日共被取走了98000元,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发现小偷竟是顾某。原来,顾某偷偷拿了梁某胜的存折到银行取款,然后撕掉了存折上的流水账目记录页。后来还发现,顾某此前还盗取了梁某花外公梁某新银行卡上的6万元。
顾某在盗窃梁某花爷爷的9.8万元后,将2.9万元存回至梁某新的银行卡,又拿了5万元还给梁某花的父亲,其余的挥霍一空。据介绍,梁某花的父亲与顾某于2011年联名购买了一套房。当时梁某花的父亲给了顾某13万元,但顾某交了7万元首付后一直没有供楼,剩余6万元被其挥霍一空,房子也被收了回去,还赔了7万元定金,梁某花的家人很生气,于是顾某就动了邪念从梁某花爷爷和外公那里盗取钱财还给梁某花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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