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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增城区2015年第2季度“老赖”名单曝光 社会诚信体系让老赖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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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7-8 19: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7月上旬,增城区法院公布了2015年第二季度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名单。该批“老赖”共涉及案件131件175人(含法人),未履行数额从0.75万元到4447.16万元不等。记者了解到,在这份名单上,“老赖”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应履行标的额、地址等信息一目了然。

这些“老赖”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交通出行、项目投资、资产转让、融资信贷等方面受到制约,他们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只有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才能从这份名单中删除。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孔夫子就曾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到了现代社会,诚信更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准则。如果企业普遍失信,市场赖以运行的契约精神将遭到破坏。此前,中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老赖”现象层出不穷。由于“老赖们”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海关等各个职能部门,而这些部门的信息又相对封闭,使得相关部门无法对“老赖”实现监管和联合惩戒。

2014年10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该《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目标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而增城区法院此次在媒体上公布“老赖”名单,正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部分,也是实现“信用增城”的必要举措。

事实证明,社会诚信体系是解决失信问题的有效手段。“老赖们”之所以敢肆无忌惮地挑战底线,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只有建立统一的信用平台,让“老赖们”的失信记录公开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赖账问题。社会诚信体系,就是要让那些失信的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就再无信誉可言。而长期诚信度高的企业,不仅更容易找到合作伙伴,甚至在贷款上也会获得优先权。

当这种“失信成本远远高于守信成本”的局面形成常态时,社会的诚信氛围自然会塑造起来。我们相信,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顺利解决“老赖”难题,也能为其他市场经济中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比如,肆虐各地的毒奶粉、地沟油现象,可以借助诚信体系加以惩治;问题重重的骗贷骗保问题,也可以通过诚信体系来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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