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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7 07: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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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部好有问题。信访中心的答复十分含糊,只是一笔带过,说调查调查,最后就不了了之。也好说明问题。因为根据合同法,租凭合同最长是20年,如果标注永久,则视为买卖合同,但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所以这份协议应视为无效合同。只要有少少法律常识的人不可能不知道的,政府有关部门就更加知道了。
罢明就是开发商与村委会勾结了。。因为开发商是承租方。这样土地就可以以三旧改造的名义获得,不用公开在市场拍卖~~~就算是公开拍卖,因为拍卖所得要补偿相当部份给承租方的,也十分有竞争优势,总之就无论公开竞拍或者三旧改造,开发商也能稳拿土地开发,因为土地成本低,一定是赚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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