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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预防] 责无旁贷:教育部门和教师是预防合成毒品最佳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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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2 00: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成毒品对人体中枢神经潜在危害极大,且易于传播疾病和引发暴力犯罪,具有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预防合成毒品滥用,特别是遏制青少年滥用合成毒品的上升势头,在当前极为紧迫。青少年的成长与成熟,除家庭外,主要是在学校完成的。

通过调研数据表明,2009年68.1%的新发生药物滥用者为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依据“易感系数”分析法,对以在校学生为主体的青少年的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白在校青少年是受毒品影响最为严重的群体。由此可见针对青少年的毒品预防,学校无疑是主战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无疑是最佳的责任主体。

近十年来,我国已就推动校园毒品预防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法律、发布相关通知和指导意见。2002年12月16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全国中小学校从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全面开展毒品预防主题教育,在原有每学年开展‘禁毒知识一堂课’基础上,拓展为两堂课”。

2005年1月31日发布的《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和2010年7月16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分别要求针对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并强调了针对合成毒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而在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禁毒法中更是明确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这一切说明,国家对校园内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十分重视,并已逐步从法律、政策层面给予了坚实的保障和指导。

2008年至2009年,笔者在全国28个省(市、区)开展了一次关于中学毒品预防教育的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约为3万份,调查结果显示,当前校园毒品预防教育开展情况并不乐观。从学校途径了解毒品预防知识的学生只占41.39%。特别是针对合成毒品的危害知之甚少,多数校园远还未达到应有的工作为要求,主观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偶然为之的宣传教育也是只求形式上过关而少问实效。

综合上述,我们应客观分析问题,所以要找到今后工作的着力点,既从保障课时、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建立干预机制等方面入手,真正把校园毒品预防工作开展起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觉。要自觉地了解目前校园合成毒品预防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到校园作为主战场的重要地位和使命。

从而积极地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工作中,应注意加强对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以及经费上的支持,切实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目前,特别应着力培养进行毒品预防教育的师资力量,较大的学校应当逐步形成一支队伍。应将日常教育与集中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在时间与空间上编织起预防合成毒品的大网。

要将知识普及、态度归正、行为教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地提高学生防毒品拒毒能力。按照社会学符号互动理论,人类行为什么依据对事物所赋予的意义,经过内在的阐释过程——“与自我交流”的过程而进行。以此理论为基础,校园内合成毒品预防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对合成毒品形成“具有危害”的认识,并强化学生在思维过程中抗拒合成毒品的能力。

因此,首先要正确介绍合成毒品的性能及危害,避免因对毒品认识错误而发生吸毒行为。其次,强化学生自我控制能力。减少因好奇而发生的合成毒品吸食行为。鼓励家长参与。强化学校与家长间互动。社会网强对学生的成长发挥着若干重要的功能,其中学校与家庭对学生影响最为突出。校园合成毒品预防工作可通过家长的参与在时空上进一上步延伸。

应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和激励家长成为校园合成毒品预防教育的重要力量,发挥家庭为自己孩子遵从于社会规范提供良好推力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防毒拒毒能力。校园合成毒品预防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需要我们从提高认识和重视程度开始,从落实责任、建产长效机制起步,讲求实效,着力创新,倾力操作,步步为营,最终达成建设“平安校园、无毒校园”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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