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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增城区170所公办学校建立校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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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1 13: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11月19日,增城区教育局举办学校校务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就在增城区公办学校实施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部署,并对增城区各公办学校校长(含分教点负责人)和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业务培训。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增城区170所公办学校(含中职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均已成立了校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会将承担学校事务管理监督者和建议者的角色,监督学校权力运行。

据了解,开展中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是广州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广州市从2014年起试点开展该项工作,并从2014年起在广州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增城区2014年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并于2015年6月起在增城区170所公办学校(含中职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全面铺开。

目前增城区已成立了区公办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增城区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指导各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根据《意见》,校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7人组成,组成人员包括学校党组织人员、普通教师代表、学校工会代表等,委员会成员可通过学校行政会议提名、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经过全校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括对公办学校收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免费课本选用,执行教材教辅管理规定,执行校服款式、质量、数量等社会关注热点以及学校的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校领导廉洁自律等情况实施监督。委员会成员可通过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反映单位存在的问题,办理投诉举报事项。

校务监督委员会将定期向学校党组织、行政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汇报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各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在各校独立挂牌,设置专门办公室、专(兼)职工作人员、意见箱(同时设电子邮箱)和信息公开栏,方便与师生、家长联系和开展工作。

下一步,增城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校务监督委员工作的指导,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强化广大教师参政意识和监管意识,确保学校校务监督委员工作顺利推进。区政协副主席、增城区教育局局长杨爱华以及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培训班。(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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