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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区召开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 拟实行自来水阶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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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8 09: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和《广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增城区属于规定范畴。为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增城区暂定于12月下旬召开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拟对增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改革。

用水价格简化为三类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水价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居家生活和集体宿舍用水,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计收水费的特定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是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各种用水,包括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等用水;特种用水是指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浴、纤体中心、水疗、沐足、美容美发、健身室和外轮、洗车的用水。

阶梯水价分三级

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和近三年居民实际月人均用水量合理确定分级水量。第一、第二级水量可参考《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确定。

各阶梯价格不低于1:1.5:3

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级要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含水质型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具体根据当地水资源稀缺状况等因素确定。实行阶梯水价后增加的收入,应用于供水企业实施户表改造、弥补供水成本上涨和保持第一级水价相对稳定等。

据悉,近年来,广东省各地大力推进水价改革,择机出台理顺自来水价格的调整方案,对促进自来水行业健康发展和提高用水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1.保障基本需求。增城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价格相对稳定;对非基本用水需求,价格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

2.促进公平负担。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供水成本,并兼顾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多用水多负担。3.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水资源禀赋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用水习惯等因素,制定符合实际、确保实效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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