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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区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 参保人数高达6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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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3 17: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日报讯】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是2015年度增城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2015年,增城区积极实施该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增城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据统计,2015年增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66.39万人,参保率100%,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统筹基金共支付38991万元,享受医疗待遇1012623人次。

据了解,从2015年起,广州市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并轨,也就是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二为一,并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基金统筹。2015年,增城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22元/人,大中专学生152元/人,各级政府资助380元/人。大病医保费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参保人无需另行缴纳费用。

参保人员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可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含急诊)、住院、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指定单病种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保资金支付50%;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大病医保资金支付70%。

通过调整城乡居民报销系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已实现同步结算。2015年,增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6.2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8.2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增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统筹基金共支付38991万元,享受医疗待遇1012623人次。

目前,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已结束。增城区城乡医保办负责人介绍,在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间,增城区充分利用多种渠道进等宣传,引导各类人群参保,并结合召开会议、工作调研、举办培训会议等方式进行推介,让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深入千家万户,人人知晓。2016年,增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7.28万人,参保率达到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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