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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动态] 增城区朱村街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培训禁毒知识 参观毒品样品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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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15 10: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日报讯】2016年6月27日上午,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动员大会暨毒品预防宣讲教育培训班。该街各领导班子成员、增城区强制隔离戒毒所有关人员、街道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村(居)党支部有关人员、派出所社区民警参加会议。会议中,朱村街布署2016年禁毒宣传和禁毒百日行动。

增城区强制隔离戒毒所专业人员以“参与禁毒,人人有责”为主题,为参会人员解说了“毒品的概念、种类及危害”、“青少年吸毒原因、毒贩惯用的‘毒招’”、“当前广东禁毒工作的严峻形势”及“如何识别吸毒场所、人员及制毒加工厂”等知识。会后,朱村街组织全体人员到该街文化站参观禁毒展板及毒品样品展览,进一步提高朱村街工作人员的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同时增加自身对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了进一步强化村(居)禁毒工作主体责任,增强村(居)干部开展禁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效遏制朱村街辖区范围内毒品问题的蔓延趋势。朱村街要求,首先明确各村(居)工作职责,各村(居)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街的部署以及结合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禁毒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涉毒人员底数,建档立卡,做到一人一卡,一村(居)一册;

卡册资料规范、齐全,并且及时更新涉毒人员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社区戒毒(康复)以及第一次吸毒人员管控工作责任,落实管控措施,确保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签订率达95%以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率达到85%以上,尿检率达到75%以上。认真落实第一次吸毒人员帮教管控工作。

落实管控措施,按“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第一次吸毒人员帮教工作档案,每季度至少应与第一次吸毒人员或其家属开展谈话1次,每季度至少对第一次吸毒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尿样检测1次,确保第一次吸毒人员帮教率达到70%以上,户籍第一次吸毒人员在帮教期限内复吸率低于10%,在街禁毒办的指导下,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毒品及其危害的认知能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加强巡查辖区范围的出租屋、养殖场、废弃厂(场)等,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吸毒、制毒窝点等涉毒场所的排查,以及涉毒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行动。各村制定《禁毒村规民约》,要求对家庭成员有吸毒或处于社区戒毒康复期间未戒除的,暂缓发放分红(或收益),在戒断未复吸后方能获得分红。

各挂村(居)领导和驻村(居)工作组要结合开展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活动,把禁毒宣传和帮教工作作为驻村(居)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挂村(居)领导和驻村(居)工作组长要当好禁毒宣讲员,充分利用党员、村民代表、户代表等各类村(社)会议,适时对群众进行禁毒宣讲,反复强调、反复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和禁毒的迫切性;

在村(居)中形成“禁毒斗争全民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结合走访群众、上门家访,面对面直接向群众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掌握涉毒人员的动态及其家庭状况。工作重点要围绕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吸毒人员家庭,以及直系亲属中有涉毒人员的党员干部家庭,强化宣传教育和跟踪帮教,督促该些家庭共同配合做好涉毒者的戒毒康复工作。

同时,落实表彰奖励机制,奖励表彰禁毒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对群众直接向朱村街派出所举报、提供涉毒(包括吸毒、制毒、贩毒等)线索并确认属实的,也可获举报涉毒线索奖励。落实社区戒毒(康复)以及第一次吸毒人员尿检工作,对按时到辖区派出所参加尿检的人员,按照标准金额作出补助,进一步调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以及第一次吸毒人员参加尿检积极性。

此外,实行问责惩处制度,街禁毒办以发出“蓝牌”、“黄牌”和“红牌”分级警告的形式,及时对各村(居)毒情上升情况进行预警,督促各村(居)落实措施,及时遏制毒情的上升趋势。据悉,朱村街2016年7月上旬来部署并落实禁毒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工作目标是打掉一批涉毒组织网络,收戒管控一批吸毒人员,挤压一批涉毒高危人群,使户籍吸毒人员增幅明显减缓、毒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毒情测评分稳中有降。同时全力实现“打击效能上升,毒情有效扭转”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禁毒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禁毒工作水平,使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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