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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840元 五保对象每人1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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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15 12: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日报讯】记者从增城区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特殊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2016年广州市增城区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84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336元提高到1460元。新的低保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提标后,广州市增城区低保人口年可支配最低收入将达到1万元。

据了解,广州市增城区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截至7月,广州市增城区有城乡低保4078户8422人,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631人。接下来,增城区民政局将严格按照市、增城区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提标资金发放工作,确保低保和五保人员及时享受到政策优惠,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提高低保补助和五保供养水平是广州市增城区2016年民生十件实事之一。按计划,增城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20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05元,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715元。目前,广州市增城区已提高了增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低保户黄某2016年41岁,其家庭有人口4人,丈夫患有二级精神病、无劳动能力,一对儿女正在读初中,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黄某打散工和村分红,每月合约2200元。低保提标后,黄某一家每月就可以领取到低保救助金1810元,分类救济336元,共2146元,低保金比原来多了8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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