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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动态] 增城男子为牟利贩卖假毒品被提起公诉 获刑16个月 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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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13 22: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毒品的危害之大,不用再说,大家也都知道。但是,还是有些人选择“视而不见”。甚至帮忙贩卖毒品,后果可想而知;增城区男子为牟利,帮助他人贩卖毒品时被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缴获的k粉均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新贩卖毒品案,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肖某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肖某新为牟取人民币500元的好处费,答应帮同案人何某奇送毒品k粉给买家并代为收取毒资。2016年8月27日21时许,被告人肖某新通过电话与购毒人联系,携带何某奇给予其的三包“k粉”,至增城区新塘镇永宁街某村村口前,在购毒人李某的小车上将三包“k粉”交给李某,并收取人民币5000元毒资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在李某处查获刚交易获得的三包白色晶体(经鉴定,净重共145.97克,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在被告人肖某新身上查获1包白色晶体(净重15.28克,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新长期吸食k粉,对毒品k粉具有一定的认识,其主观上是认为其持有的白色晶体是毒品k粉,其行为符合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被告人肖某新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毒品对人体伤害极大,而贩卖毒品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大家千万不要以身犯险,得谨记:远离毒品,珍惜生命!人生没有倒带,毒品毁一生!(by增城社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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