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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疫情] 重点疫区旅居史提前返穗人员 取消三年内积分入户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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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 22: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日报讯】记者获悉,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窗口2020年2月3日正式对外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最新规定,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且提前返穗的来穗人员,将取消三年内申请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资格和申请积分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在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的同时,保障来穗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享受到积分制服务,来穗部门特别提示,办理相关业务请尽量通过网络媒体、电话咨询等“非接触”方式网上办理,或延期办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确需到场办理,请事前预约并配合大厅相关管理工作。

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或通过微信公众号“粤省事”进行积分制服务分值的申报、调整申请。若确实需要到服务窗口现场办事,请提前电话预约,了解排队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减少在服务大厅等待时间。

积分制服务受理环节须做好全面性防护措施或待疫情稳定后上门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非紧急特殊事项,建议延期办理。如进入窗口服务大厅,请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接受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积分制窗口也将加大窗口服务大厅通风消毒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此外,经市来穗部门与市公安局会商决定,对未办理完成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落户手续的可延期办理。包括预约业务、户口办理业务、持有《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不要求重新开具。对迁出地公安机关要求群众更换过期的《准予迁入证明》,公安机关无条件为群众更换。延期期限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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