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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动态] 增城区增江街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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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 23: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落实增城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增江街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根据《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及《广州市增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增江街实际,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疫情重点地区滞留人员不得提前返穗。各(村)社区、用人单位、出租屋业主要根据有关要求,告知现仍滞留重点疫区的人员,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提前返穗。

二、疫情重点地区返穗人员必须接受集中隔离。各村(社区)、检疫卡点要加强严查严控,检查发现重点疫区(湖北省、浙江温州)返回人员,立即做好登记、上报,由值班室安排“三人小组”将其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对于在广州市以外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并已解除的重点疫区返穗人员,返穗后仍需接受集中隔离。

三、加强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企事业单位、出租屋业主或其他房屋出租人要对相关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对不报告重点疫区抵穗人员租住房屋情况、不落实居家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及报告、不配合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增江街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疫情防控期间,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开设堂食服务,不得设置停留饮食的桌椅,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外卖订餐服务,并要做好食品外卖配送安全管理及相关消毒工作。

五、所有居住小区(村)实施封闭管理。各村(社区)、小区要按照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拒绝非本村(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希望大家支持、配合。

六、时刻关注权威信息。从2月7日至2月12日,增江街均未出现新增病例。各村(社区)、部门、小区物业要时刻关注官方公布的权威信息,加强舆论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人员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继续积极配合、科学参与到增江街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增江街安全稳定。

增江街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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