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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塘3岁男童摔伤 幼儿园竟不救助亦不通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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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3 14: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旭旭在幼儿园摔伤,导致舌头缝了五针。家长与幼儿园方就责任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增城新塘这间太平洋幼儿园既不救助亦不通知家长
  新快报讯 记者 王吕斌 实习生 温琳 报道 3岁男童旭旭在幼儿园玩耍时摔跤,致舌头深度咬伤,园方竟然不通知家长,也不采取措施救助。昨日,市民罗先生向本报投诉称,儿子旭旭在增城市新塘镇太平洋幼儿园遭到了这样对待。目前,当地教育部门介入调查发现,事发幼儿园涉嫌非法办学。
  
咬伤舌头需缝五针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新塘镇省水电二局医院,尽管旭旭一直在活泼地拨弄着气球,但缝在他舌头上的数条黑线,无不刺痛着父亲罗宏超。罗宏超告诉新快报记者,今年9月才将原先在河南老家的旭旭接到新塘,并在位于新塘镇太平洋花园内的太平洋幼儿园小班就读。本月23日傍晚,罗宏超像往常一样到幼儿园接儿子,却发现旭旭显得特别安静。

  “平时儿子一见到我就会问好,但那天却什么也没说。”罗宏超说,问了幼儿园园长才告知,“旭旭玩耍时自己摔跤导致舌头受伤,去诊所缝缝针就没事。”罗宏超掰开儿子嘴巴发现,舌头上一片鲜红,有一道很深的口子。当晚,罗宏超带旭旭到省水电二局医院治疗,医生给旭旭做全身麻醉后,在舌头的伤口缝了五针。据医生介绍,旭旭的伤口长约1.5厘米,两三毫米深。
  
受伤后不通知家长
  “幼儿园园长说,下午5点出事的,为什么等我6点去接孩子才告诉我?”罗宏超说,事发当天园方不仅没有及时通知家长,也没有向急救中心报警,而是让旭旭一直忍痛等候家长,一个小时也没有人对他的伤情进行处理。

  随后,记者在事发幼儿园采访时,一名姓王的园长承认当时没有对旭旭伤情进行及时处理。“我们也很急,但是我打电话给当医生的朋友,他说只要缝针就好。”王园长说,因此没有报警求助,而是让旭旭等家长来接。而之所以没有立即通知旭旭的双亲,王园长解释:“没有旭旭母亲的电话,而且他爸爸(罗宏超)很忙,不想打扰他。”
  
涉嫌无证非法办学
  为此,罗宏超认为幼儿园的老师存在失职,要求园方对事件引发的医疗费、营养费及误工费作出赔偿。“园长给了3000元住院押金后,说只负责医疗费,其他都不管。”罗宏超说,事后他多次找园方协商赔偿都未能达成一致。而王园长表示,旭旭是自己摔倒才导致受伤,并非幼儿园的硬件问题,因此不可能承担全部责任。

  记者在事发幼儿园看到,该园为一层住宅改建而成,占地五六百平方米,设施简陋,且未公示办学许可证。“许可证肯定有,只是放在家里了。”王园长称,该园是合法办学,有五六十名幼儿。但是对于记者提出教师是否都有资格证时,王园长没有回答。
  随后,记者从增城市教育局幼教办获悉,经核查,没有发现该园的注册信息。“这家幼儿园可能是非法办学。”工作人员熊老师表示,目前已联系新塘镇有关部门对太平洋幼儿园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属非法办学将坚决取缔。(报料人:胡女士奖金:100元)
  
律师说法
  幼儿园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此次幼儿受伤事件,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表示,由于旭旭是在幼儿园受伤,当时其家长并不在现场,所以幼儿园应该承担所有的民事责任,包括住院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营养费、后续康复费以及家长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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