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2486|回复: 0

[网友杂谈] 简析增城新塘大敦村6.11事件的根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1-7-16 16: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增城新塘群体性事件爆发,从最初只在网络上少数传播。至到被媒体无法掩盖报道,新塘所发生的事情逐渐的掀开了中国式发展模式下的隐忧。

第一条:公务员权力太大,城管、联防队虽然以暴力执法而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但根源在于这些城管、联防队的权力太大,以至于他们可以对小贩肆无忌惮。
  
第二条:公务员惩罚机制太差。一旦社会公务员于公民发生冲突。公民往往被重刑治理,而影响极其恶劣的公务员阶层,基本上撤销职位,严重的才会被撤销党籍。并且存在大部分公务员被撤职查办是走过场,风声一过,公务员可以复起。这种二元处理方式,无疑加重了双方矛盾,留下不可调和的历史问题。
  
第三:公检机构形同虚设,公民的投诉大多数是泥沉大海。而不接受投诉的公检机构几乎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这不等同于默认了公检机构拥有不受理投诉的权力了吗?
  
一线公务员权力太大,这样往往会导致轻罪重罚。因为本身城管、联防队是底层公务员,素质必定低下,然而赋予素质低下的公务员太大的权力,那么低素质的群体掌握过大的权力必然会徇私枉法肆无忌惮,无疑是损害我国司法的公信力。再加上公检机构的形同虚设,往往会造成城管地头蛇。然而一旦国与民发生冲突,而被严惩的却往往是公民。

对于本该重罚的公务员往往是挂旗不问。明明是公检机构无作为,不受理公民投诉,而一旦被曝光,这些无作为的机构竟然没有受到任何相关的惩罚处分。难道我们国家就没有渎职罪?比如影响非常大的钱云会案。钱云会作为村长,为了讨回合法的拆迁补偿,5年上访3次入狱。而入狱的原因竟然是检举上级?

  而终其钱云会案,这些钱云会打过交道的各级部门,没有听说过任何处罚新闻。钱云会的悲剧最大的障碍就是一级又一级的公检机构的渎职。而且最让人气愤的是,一个上访的人竟然在五年里被三次入狱。钱云会三次入狱到底是犯了哪条法律法规?难道举报上级也触犯宪法?

  最近爆出,增城市公安发出悬赏令。准备缉拿和严惩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公民们。并许于自首从轻、举报发放奖金、外来打工者举报可获得荣誉称号并可以迁入增城户口。

看来官方对待事件的态度仍然是以严厉处罚公民为主,对待自己本身的错误,不但不处罚,甚至在官方发布的通告中,连起码的悔过式句子都没有。难道,那些外来工在广东摸爬滚打十多年,单单选择增城新塘发起愤怒的反抗?并且悬赏令为何除了金钱、荣誉之外。户口也可以拿做来悬赏,公安机关有这种权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