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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从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暴乱反思治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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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 09: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沿海发达地区的基层社会,可能已出现两个力量的对峙,即黑恶化的基层维稳力量,与同乡会之类的农民工的地下半地下组织的对峙。这是潮州和新塘之乱给人的一个最新警示。

  经由新塘之乱,人们见识了基层治保队的恐怖。媒体报道,大敦治保队大多由当地烂仔组成,权力极大:不但巡街、抽查居住证,还充当着车管、城管与交警的职能。很多人质疑其执法合法性:派出所就在村内,安保工作为何还要交给治保队?官方给出的解释是:因城中村警力不足。

但也有知情人泄露天机:有治保队出面,一年能收几千万元的治保费;若警方负责片防,收钱就师出无名了。换句话说,基层维稳其实是份财源滚滚的产业。而其滚滚暴利莫不带着血汗,即外来商贩和外来工的血汗。大敦村40多名治保队员管辖着8万多名外来商贩和外来工。他们怎么管呢?无非凭借手中的棍棒:要么打人,要么罚款。难怪当地一位老板会把他们称作“有牌烂仔”。

  与此同时,作为农民工组织的四川同乡会,也开始浮出舆论的水面。媒体披露,潮州之乱即有该会挑头;新塘之乱中,更有相当多数卷入者是从广东各地尤其从潮州赶来的四川农民工,以至警方不得不一度封闭潮汕通往广州的公路,以阻止其继续汇入新塘。而四川农民工的这种跨地区集体行动,显然也不可能是完全自发的。目击人之一的四川农民工小郭就告诉媒体:“像前两天都戒严了,还敢到处搞的,肯定是有组织的。”

  其实多年之前,我就听说过这个情况。当时有媒体朋友想报道农民工中的同乡会,我不同意,主要担心报道招来外力干预,阻断农民工组织化这个社会生态的自我恢复进程。我建议暂且回避,让农民工组织先生长起来再说。现在看来,以地下半地下的同乡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民工组织确实已生长起来。媒体披露,在潮州,本地人遇事一般有两个申诉渠道,即打110和找治保队;外来工遇事,一般也有两个申诉渠道,即打110和找同乡会。可见同乡会的影响力。

  黑恶化的基层维稳力量与地下半地下的农民工同乡会的这种对峙,是处于夹生状态的中国社会的必然逻辑。中国正走向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必然是一个流动的社会。没有流动就没有落差,没有落差就没有势能,也就不可能创造附加值。千千万万元素在流动中彼此寻觅和对接,千千万万元素在流动中交汇融合,引爆千千万万次化学反应,诞生出千千万万新物质和新生命。即,市场经济首先是场,一个开放的场,一个流动的场。有如汪洋大海,万物皆在其中,因流动而生生不息。

  如果说生命在于运动,那么显然,财富在于流动。流动诸要素中,最重要的无疑是人的流动。资本的流动,信息的流动,思想和创意的流动,一切因人的流动而起。流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基本生存状态。树挪死,人挪活,说的就是这个理儿。不理解流动社会尤其是人的流动,就不能理解市场经济,就不能理解现代社会,也就不能理解现代社会的治理逻辑。

  但是,现存体制的最大症结之一,恰恰在于对社会流动尤其是人的流动的隔膜。现存体制基于两个衣钵传承,一个是几千年农业社会的衣钵传承,一个是苏式计划体制的衣钵传承。这两个衣钵传承的共通之处,即是以静态条件下,对社会尤其是对人的绝对控制为社会管理的最大目标。在这里,人不是主体,而只是客体,即静态控制的对象。人的流动却是作为主体的流动,基于自我选择的流动,这必然给静态控制带来变量和变数。每个人逸出静态控制体系之外,都是一份潜在的风险,千千万万巨量人口的逸出则当然意味着无穷的潜在风险。

  这就导致了一个矛盾的心态。一方面,不可能不搞市场经济,因而不可能不要流动的社会尤其是人的巨量流动。但另一方面,又不肯适应流动社会尤其是人的巨量流动,不肯放弃一切操之于我的惯常逻辑,坚持以对一切要素资源尤其是对人的绝对控制为最大目标。社会尤其是人流动性愈大,则愈紧张,愈要强化对社会尤其对人的硬控制。

  于是,那些生产监控设备的企业有福了,政府订单雪片般纷纷而来。那些一无所长的小混混也有福了,一个个都被收编到当地治保队之中。社会正在成长,原来的管理体制仿佛是衣服,越长大旧衣服自然越不合身。这时不是根据身体的需要放宽尺度,或干脆让社会自己量身定做;而是认为旧衣服的材料不结实,不改尺度只改衣料,恨不得用钢筋铁骨把衣服做成全套盔甲。

  以对社会尤其对流动人群的过度监管为主要特征的不惜血本的维稳体制,就这样越来越威武雄壮。集中居住,封闭式圈养,无所不在的摄像头,拉网式巡逻,神秘的信息员体系,繁琐而生硬的身份检查等等,就都被当作经验而普遍推广。维稳的目标,似乎就是要打造这样的恢恢天网,让每个人的每时每刻,都能够被纳入这样的恢恢天网之中,无所逃遁。传统的“兵营式社会主义”非但没有因为市场经济的到来、流动社会的到来而被摒弃,反而一定程度上强化了。

  所谓黑牢,所谓安元鼎,所谓治保队之类的怪胎,皆应运而生。刻板的公权体系,应对不了瞬息万变的流动社会的潜在风险。于是有必要让渡部分公权给基层管理者,结合部分基层功能,来实现“以黑制黑”、“以恶制恶”。这个公权让渡过程,同时也是公共资源的转移过程,维稳朝着产业化方向蜕变的过程,从利益角度给基层维稳力量的黑恶化注入了更强劲的动力。

  根本上说,这是对流动人群的排斥和歧视。整个静态控制体系完全是单向的,即一头是以户籍人口为主体的管控者,一头是以流动社会为对象的被管控者。实际上是生生给流动社会套上一个全方位的紧箍咒,既要市场经济,既要流动社会,又要确保静态控制,确保万无一失。即要熊与鱼掌兼而得之。

  但世界上哪有那么美妙的事情。流动社会有其自身的规律,而只要是规律,就必须尊重,必须顺应。无视流动社会自身的规律,简单地以静态控制来应对流动社会,必然有代价,代价即是造就一个夹生的社会。

  潮州之乱和新塘之乱,不过是这种夹生的后果或者说苦果。即以新塘而论,大敦治保队最多代表大敦村民的需求,大敦村民的意志;即大敦村的整个治理逻辑,显然是户籍人口本位。外来工无权问津,大敦村的秩序非为他们而设,遭到侵犯时若求助公门,注定往往无功而返。

  实际上,无论大敦村外来工,还是潮州外来工,都处于碎片化生存状态。他们告别了乡村,又无法融入城市,物质上精神上都属于漂泊一族。而据媒体报道,加工企业现在更乐于聘用零工,农民工也就更碎片化,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属于弱关系。正因为如此,大敦村才可能以区区40多名治保队员,管控整整8万外来工。只是在彻底激动公愤之后,才终于火山爆发,平时八面威风的治保队这才望风而逃。

  于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有数亿农民工,却已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工人队伍。产业工人最大特点在于其组织性即社会性,但数亿农民工没有共同体,没有公共生活,组织性社会性被压缩到最低。集中力量应对这样一盘散沙的农民工,固然可以无往不胜,所以这正是一个静态控制体系所需要和所刻意维持的。但这并不能满足数亿农民工对公共治理的需求。

  只要有需求,就必然有供给。白社会漠视流动社会尤其是数亿农民工自身的需求,必然有灰社会乃至黑社会去开拓能满足其需求的地下和半地下市场。换句话说,只要需求本身没有消灭,那么无论如何压制,它总会如地火左冲右突,找到自己的运行空间。始有农民工自己的同乡会,以市场化的方式提供服务,帮助农民工维_权。

  这显然是流动社会自身的治理逻辑在起作用,属于社会生态的自我恢复进程。相对于外在的静态控制,这是正面的,应予肯定的。但这同时也潜藏着风险。因为地下半地下化,社会不能进场,舆论不能进场,法律不能进场,也就不可能有效制约和净化,那么同乡会一类的地下半地下农民工组织,其自身也确实是一个利益江湖,也确实很可能跟基层维稳力量一样走向黑恶化。

  这是最坏的结果。即基层维稳力量和农民工组织这原本对峙的双方,最后居然殊途同归,同步黑恶化。双方共同作用之下,文明的力量、进步的力量必然要被排挤出来。那么整个基层社会的丛林化、西西里化,也就指日可待了。而这无疑意味着社会的整体溃败。

  与其如此,何不如正视现实,让同乡会一类的农民工组织合法化呢?这既可避免因地下半地下状态驱使农民工组织走向黑恶化,更可因阳光博弈遏制基层维稳力量的黑恶化,一举两得。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这实际上是治理逻辑的拨乱反正。流动社会有其自身的规律,最重要的规律则是自治。

以农民工同乡会合法化为支点,撬动流动社会的自治逻辑,让数亿农民工不再只是管制对象而是上升为治理主体,让他们的需求、他们的意志可以推动公共治理,这样顺水行舟,自不难一日千里。而如果无视流动社会自身的规律,坚持用静态控制来应对莫测变幻的流动社会,则无异逆水行舟,种种社会积怨和社会冲突排泄不畅,就都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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