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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提到:(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的非鳏寡人员,身边无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户口均在本市,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年限达到市公布实施的人口准入补充条件规定的可给予入户的连续居住年限(最低不低于2年)。
增城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这一规定,故意歪曲国家对老人权利的规定,是对在增城工作子女(有兄弟姐妹不在增城市工作)的不公平对待,父母只要开心就好,而且让有经济的子女养老人不是更好吗,让老人过得开心不是每个人的愿望吗?增城市这样规定时就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要老吗?
而中国的传统是家中男子供养老人,若儿子在增城市工作,女儿在北京,那父母想与儿子一起生活,岂不是难以自由选择。养老是自己选择还是要政府强迫规定?不能以人为本吗?不要做什么首先想到是掐死老百姓,服务意识什么时候才会有呢?看看其它城市的规定,就觉得增城的规定让人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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