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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12 17: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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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地下交易制约销售链
超市内部地下交易有它特定的规则,说白了就是相互利用的利益关系。据一名供货商反映,一个商品要从进货到上架,供货商需交纳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苛捐杂费”。最多的是一次性交纳的进店费,其他零零碎碎的费用一年中可以说也是应接不暇的:“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的过节费;每年的店庆费;以及促销要花促销费,进新品要“新品费”;还有配送管理费、海报费、堆头费、上架费等等,最富有的供货商也难以承载这样的负荷。
记者调查发现,一个商品从离开工厂到放上超市货架,中间要经过大约6个人,采购助理、采购员、采购总监、店长、部门负责人、店员, 前面3个人决定是否订货;后面3个人决定是否把货放出来,放在什么位置。供货商为了让自己的商品能顺利进入超市并摆放在显眼位置,必须“打点”好这6 个人,付出不少的费用。“现在供应商太多,形成了买方市场。为了商品进超市,我们只好挤破头。其实,超市盘剥供应商,不仅扰乱了行业的正常竞争秩序和整个市场秩序,最终的受害者还是消费者。”这名供货商实话实说。
更让供货商无奈的是,在店庆、春节、元旦等搞低价倾销时,基本上是供应商让利, 一遇打折促销,对于供应商来说卖得越多,赔得越多,但也只能有苦难言。一些商品由于促销力度太大,使消费者误以为平时的定价过高,只有促销时购买,久而久之,这个商品就被超市活活“做死”。记者认识一个做香菇的老板,有一次被逼做“买二赠一”的促销,促销期间亏了五千多块,好不容易盼到促销结束,可该牌子的香菇在超市再也卖不动了。
不要认为供货商是唯一的冤大头,其实超市从厂商身上盘剥的费用最终还是要由消费者来承担。有厂商新推出了一种果脯,成本价是每包1元,正常加价20%,应该是1.2元给超市,考虑到要承担超市15%左右的费用率,供货商不得不按照1.4元报价,相当于40%的加价率,最后倒霉的还是消费者。
此外,从超市地下交易销售链来看,一些生产不良商品的厂家,只要买通了超市相关人员,就能让不良商品登堂入室,并占据较好的陈列位置。而真正品质优良、运作规范的企业,如果不愿意搞商业贿赂, 其产品不是被超市拒之门外,就是被放在犄角旮旯里,使消费者很难顺利地买到,受害的无疑还是消费者。
让利销售,是陷饼还是陷阱?
超市几乎每天都推出特价商品,以此招徕顾客。记者留意到,超市过道中间摆放的商品一般都是打折商品,标签也会有所区别。但有的超市“有意无意”地将非特价商品与一些特价商品混合在一起,同样使用打折商品的标签,只是在“原价”一栏空白。消费者如果不小心就很容易购买到并没有任何优惠的商品,内心却感到很满足。再加上现在很多超市取消了在小票上的商品价格前后对比,所以消费者如果买到了“假优惠”的商品,事后也无法察觉。
家住新塘港口路省水电二局的刘女士就遇到过“价格标签”事件。她在超市买了一瓶4公斤的洗衣液,买单时金额比标签上的高出5块多,她找营业员问原因,得到的回复是:这是前几天促销的价格,现在促销期已经过了,电脑系统已恢复原价,标签还没来得及换。而一名经理的解释更可笑,货品被顾客移动过,你看到的价格标签不是这个货品的。深感委屈的刘女士不依不饶,向工商所投诉,最后以超市向刘女士道歉并赔偿一瓶洗衣液了事。
“如果你不看销售小票,根本不会发现货品比你看到的价格贵。”刘女士说,有的超市利用人们的信任,或没有仔细看小票的习惯,在价格标签上做手脚欺诈顾客,这似乎成了一些超市的惯例。超市推出的特价商品,确有不少是家家都用得着的货品,比如卫生纸、面巾纸、洗衣粉、牛奶等,顾客一看到有特价,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推篮抱几样再说。
“特价商品其实并不便宜,只是一种噱头。”一名才离开超市不久去别的单位做文员的女孩子向记者透露,有一次,超市一种洗洁精搞特价,大幅特价招牌吸引了很多人,其实仅把原价9元的洗洁精降为8.9元,当天销量就比平时增加了40%左右。还有一次,一种零售价为3.2元的饼干快过保质期了,便想办法促销,三包捆挷销售时标明特价9.9元,比原价多出0.1元一包,还有不少顾客购买。正是因为顾客粗心或不计较,才让超市钻了不少类似的空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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