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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14 09: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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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哪些人可以领取农村计生家庭奖励金
为了加强利益导向,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在经济上给予必要的奖励,省政府规定从2004年3月8日起,对本省农业户口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下列人员:1、只生育(含收养、抱养)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2、纯生二女的农村居民;3、婚后没有生育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100元(独生子女的提高至1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直至其本人死亡为止。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对象可到当地村委会申请办理。
13、哪些人须缴交社会抚养费
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民则按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缴交社会抚养费:
(一)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条件,生育子女的数量超过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许可范围;
(二)公民未履行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为;
(三)公民收养子女的行为不符合收养法或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或依法收养后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
(四)公民再婚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以及公民涉外、涉台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公民其它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
一次性缴交社会抚养费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超过三年,逾期不缴交的,加收滞纳金,并由征收单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4、切勿光顾地下诊所
未经批准的私人诊所非法施行计生手术,对群众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有些人尤其是流动人口,贪图廉价,擅自到地下诊所做b超检查、上取环、结扎、人流引产等计生手术。这些诊所卫生条件差、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容易造成医疗事故,群众生命健康得不到保障。
省人口计生条例规定,对非法为他人施行计生手术、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15、生男生女顺其自然
当今社会男女平等,反对重男轻女和性别歧视,所以生男生女一样好。但有些人受传统封建思想影响,偏好男性,出现有人为选择出生性别的因素,致使出生性别比偏高。
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生育,怀孕14周以上因健康问题或其他原因须终止妊娠,要有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医学证明,经单位(或村居委)、镇街计生办和市人口计生局审批同意后,方可终止妊娠。如遇紧急情况可先施术后报告。否则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为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生男生女应顺其自然。
16、哪些人可以收养子女
《收养法》规定,收养子女的收养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婚后未育的夫妻应在婚后五年以上,经县级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可依法申请收养一个子女,到民政部门办理,镇街计生办加具意见。
17、怎样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独生子女为残疾儿的,父母带齐有关病历资料及证件到村(居)委和镇街申请,由市人口计生局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对象及其子女进行初步筛查,对基本符合条件的送广州专家组鉴定。经过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给予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要经批准后方可怀孕生育。
18、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已婚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到所在乡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现居住地15日内,持该《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村(居)委申报、查验。若无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应及时到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并限期回原籍补办,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用工单位和出租屋主应当负责被招用或租赁房屋的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主动通报信息和协助做好计划外怀孕落实补救措施。用工单位要有专(兼)职计生管理人员,做好信息通报和查环查孕等日常计生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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