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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告] 2012年增城市荔城街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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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21 11: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增委办发〔2012〕9号)精神,经增城市委、增城市政府同意,荔城街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7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人数
(一)招聘方式:采取自愿报名、公开招聘、组织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招聘社区工作人员7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资格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荔城街户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年龄条件: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2年6月30日为线。
(2)学历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学历按照粤组通〔2000〕51号文件进行审定。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4)同等条件下,具有社区任职经历者及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义工)积极分子优先录取。
(5)身体健康。
(6)服从分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5日(正常办公时间)。
2.报名地点:荔城街组织宣传办(咨询电话:82616979)。
3.报名方法: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计生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由街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1.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不指定考试用书。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命题:委托具备国家资质的考试机构负责命题。
(3)成绩公布:成绩在增城市人事网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比例为3:1。

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公布:现场公布成绩。

3.体检
按照应聘者资格审查情况,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出每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招聘职位比例为1:1,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初步聘用人选。

5.公示。将初步聘用人选在街内部及辖区各社区宣传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要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荔城街道办事处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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