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3年12月09日《新京报》一篇题为《200亿社会抚养费去向未公布各地征缴标准不一》的报道说:2013年7月至今,已有24个省份,依公民申请,陆续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共计200.98亿元。但同时,由于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均由县一级计生、财政部门统筹,尚无一省份能够公开这笔巨额费用的用途。
社会抚养费,这个与国家计划生育制度伴随几十年的处罚事项,因标准混乱、底数不清、用途不明等,已成一个巨大的疑团。其实,这个疑团并非今日才成为疑团。因为其存在是伴随着计划生育全过程的已存在几十年的疑团。人们的质疑也非一朝一夕。就拿近几个月来说,仅摘几例标题如下:
《中国每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超200亿何去何从难说清》(2013年08月22日16:05:32来源:光明日报)、《内地14名律师致信国家审计署追问社会抚养费去向》(2013年09月02日09:07:49来源:新京报)、《卫生计生委、审计署回应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审计等问题》(2013年09月04日22:08:25来源:新华网)、《卫计委延期审理“社会抚养费不公开”》(2013年10月16日06:41:44来源:新京报)、《律师申请财政部公开全国“社会抚养费”调查结果》(2013年09月04日10:26:04来源:中国青年报)
不过,质疑归质疑,但在这个劳什子社会抚养费、这个阿堵物上,始终是云山雾罩、深掩笼盖、讳莫如深,让人不明所以。不过这一切并不妨碍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步伐和力度。——体制中,就象雪球,越滚越大;体制外,无声无息,不明真相。虽然社会公众一直质疑: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通俗来讲,到底肥了谁?
既然是以人为本、群众路线、科学发展、民主管理、政务公开、襟怀坦白、“三个代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就不应该隐瞒自己的真实观点,更不应该隐瞒并以种种理由或者干脆以沉默应对这种巨额罚款的去处与归宿.
不过,这里却在不知不觉中对“沉默是金”这句古话给出了新的诠释!——沉默的确为了金!但是,你自质疑,我自坚毅沉默、顽强征收,其奈我何?!不过在这种沉默背后,分明让公众看到了某种光鲜亮丽表象下却隐含着一种猥琐丑恶的贪婪嘴脸和身影。
根据《新京报》2013年12月09日的报道:“社会抚养费不属于财政收入。多省份人口计生委、财政厅称,社会抚养费用途,自己不掌握,由县级计生部门征收,归同级财政支配。审计发现了哪些问题?征收标准差异大;基层自由裁量权大,滋生寻租空间;层层摊派征收任务;收支管理不规范,漏报、截留、挪用比比皆是。”
果真如此,则公众心目中那个越滚越大的雪球看来只是一种假象了。因为在这种有形之手的暗箱操弄下,根本就不是在堆雪球,更非雪泥之上留鸿爪,相反却在这种乾坤大挪移中让人们想象中的雪球消逝得无影无踪,真可谓如露如电、如泡如影,瞬时而过,无迹可寻。
由此,律师申请财政部公开全国“社会抚养费”调查结果,只能是一个无言的结局。因为,作为该领域的最高主管机关和职能部门,国家卫计委的态度已也很明确,给信息公开申请人吴有水的书面答复是:要延期到2013年11月12日前,才能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就是说,延期审理“社会抚养费不公开”!其理由是:案情复杂。
的确是案情复杂啊!因为此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过去几十年来埋头征收、默默花费、甜头独尝、滋润无声、养成习惯的惯性所致。从而个中境况,可谓:幸福滋味美,平生我自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一言以蔽之,此中有真意,不足为外人道也。故尔,在“吴有水收到的回复中,多个省份计生、财政部门均表示,并不掌握社会抚养费的具体使用和审计情况。”
一句话,顾左右而言他,轻描淡写中将自身责任不仅一笔带过,而且是推得一干二净。当然,与此同时,也就将这个所谓社会抚养费,这个为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而对“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而征收的费用.
即:对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而征收的费用的真实状况进一步遮盖得严严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