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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增城市民明知水货还买 当心维权无门空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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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10 21: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获悉,2014年3月1日实施《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明确规定,从香港澳门带回来贩卖、没有合法进口手续的商品实际上是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商品,增城市民明知是水货依然购买,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不受法律保护,出了问题也无法维_权。

增城市大街小巷有不少“港货店”,其实大部分销售的都是非正规渠道进口的食品、化妆品、日用品和电子产品等。“港货店”往往自称货物是从香港澳门来的,其实很多都是水货,价格往往比国内正品便宜,部分电器更比国内正品便宜几百甚至上千元。对此,一些消费者认为水货质量较国产商品优胜,乐意接受。增城市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部分店铺打着港货的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无保障。

据悉,根据2014年3月1日实施《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从香港澳门带回来贩卖、没有合法进口手续的商品实际上是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商品。增城市消委会投诉举报中心指出,这类商品没有中文标识,导致消费者无法正确了解、使用商品。而且,商品未经进口检验检疫,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存在威胁。此外,水货电子产品、电器售后服务缺乏保障。

市民冯女士从朋友手机店购买一台港货三星手机(水货),用了不到两个月就发现电池出现问题。购买时,对方承诺保修一年,但出现故障后,店家又称电池不在保修行列。增城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冯女士购买时明知是水货依然购买,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不受法律保护,导致其无法维_权。

增城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建议,增城市民购买进口商品时切勿贪图便宜购买走私商品。购买时,要留意商品是否带有中文标识,并尽量保留购物凭证。一旦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向销售商或进口商索赔。若市民发现有经营者销售走私商品、无中文标识商品,可致电12315或1234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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