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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市仙村镇司法所助90后女孩依法取得征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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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12 21: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6月上旬,增城市仙村镇司法所接待了一名特殊的求助者——90后女孩小温。小温是该镇沙滘村上坊合作社村民,从小与继母关系不好,父亲却丝毫不体谅和爱惜。近来,小温发现其应得的征地款被继母生父占为己有,即使哀求父亲,也无济于事。经过一番考虑,小温向仙村镇司法所求助。

仙村镇司法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了解事情真相,经过多次调解,终为小温取回应得征地款。据小温称,自从父亲重组家庭后,小温就与继母生活在一起,但遭到继母的虐待,造成营养不良等情况。此外,继母还不同意小温读书求学,导致其小小年纪就外出打工养活自己。

2013年,由于重大项目落户仙村,征用沙滘村上坊经济合作社部分土地,按照相关规定,小温也获得一笔征地补偿款,应该分得12万元。小温及其部分亲属认为,这笔征地款应由小温持有,但温父要求村社干部将一家人征地补偿款全部划入其账户内。鉴于小温的情况,村社干部暂停该户的划款。

仙村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分析小温情况,认为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但时间和经济成本过高,于是选择调解方法。司法所工作人员做过调查后,立刻介入调解工作。工作人员耐心详细地向当事人解释有关法律规定,温父态度有所缓和,但仍然坚持认为女儿的钱就是自己的,可以完全占有。

现场局面一度失控。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司法所负责人及时制止,并调整策略,一方面安排温父离开调解室到候访区休息,平静其情绪;另一方面对双方当事人采取“一对一”、“背靠背”的方式调解。通过灵活运用调解策略,耐心释法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小温可以持有个人征地补偿款。(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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