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8452|回复: 5

论坛因管理需要,现招募各版块版主若干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0-12-24 15: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视窗"网(www.520zc.com)是首家专著增城市本土文化资讯和荔乡生活信息的广推网站,以围绕增城市本土文化事业,以及增城市年轻潮流为主题。将年轻潮流与本土文化结合,主旨發揚增城本土人精神,推廣增城本土文化

版主招募条件:

1.在线时间必须超过1小时;
2.懂简单的上网操作,

(注:条件较好,以上两条要求可放宽),欢迎各位加入!

  愿意为社区论坛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在论坛表现热情、耐心,善于交流。 
  有长时间的上网条件。 
  
2、具体办法:  
  申请版主需要提交的个人资料内容如下:


昵称(注册id):  
  qq号码:         
  常用email:   
  现居住地区:               

  申请版块:
  对版块发展的建议:


申请版主,有三种方式供您选择:
1,请在直接跟帖申请,复制并填写以上资料要素。
2,发送站内信件,邮件标题格式为:我是***(注册id),我想申请****版块版主

3,直接qq:945753060申请,或者发邮件到945753060@qq.com'

申请后请加管理qq群:9282924     [请注明您是哪一个版的版主]
-------------------------------------------------------

3、版主职责:    
  维护好版块的融洽气氛。   
  制定和完善适合于所管理版块的规章制度      
  积极热情帮助会员,解决相关问题。   
  积极引导会员做切磋交流。    
  策划组织版块的活动,提高会员的积极性。   
  及时理智地解决版块内出现的争论和纠纷,并加以正确引导。  
  经常与其他管理人员进行交流讨论,关心社区的发展。  
  及时发现和删除广告性质的、内容不妥的、主题为特殊字符的以及恶意
  灌水的帖子。  
  
4、版主权限:
  整理文章:
删除涉嫌反动、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以及与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不良商业广告或者灌水的文章。但请谨慎使用你的权力,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对於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版主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版主不可以完全根据个人兴趣、或是出于报复心来删除网友的帖子。对乱删除帖子的版主,将免去其资格。对本版块贴子进行删除、锁定、转移、修改、置顶操作。   
 
  活跃版面:
版主应尽心多发表些好文章,转贴些好文章,尽自己的能力解答。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的问题,使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确立。
对管理措施进行说明,发现新人,推荐高手,组织本版块各类活动事项,稳定和活跃论坛气氛。
  
5、版主规则和义务:
  版主不可超过1星期不参与本版的管理,
  连续10天不在版块出现,事先也没打过任何招呼将会被处以警告处分,3天后仍未答复,则撤消其职务,特殊情况除外;
  需要离开论坛一段时间请提前自觉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   
  不能积极帮助会员,并不断被会员投拆的版主,经查实取消版主资格。  
   禁止滥用版主职权,经查实后取消版主资格。   
  禁止版主之间争吵,一旦发生,双方均取消版主资格。    
  版主之间有争执,要到站务讨论去解决。  
  
6、封贴以及删贴标准:   
  将反动、**、不良广告等有害论坛健康发展的贴子直接删除。   
  对于不属于本版块的贴子可以通过“移动”功能,将其转入到相关版块。 (或删除) 
  版块中如果有二个以上主题、内容相同的贴子,只保留一个。
  对于有明显偏题的贴子,可以回贴表明一下看法,然后锁住该主题。(或删除)
  版主在处理问题时,做删除、移动等等操作时,一定要给出原因说明,勾上发短信息(论坛)给该会员。避免产生纠葛。   
  会员如果不满你的处理,并且提出质疑,请及时回复。
楼主热帖
发表于 11-3-15 11: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网站没有法律版块,不然本律师倒可以做个法律版块的版主,为增城人民普及法律知识作点贡献。
发表于 11-3-15 16: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昵称(注册id):小歪  
  qq号码: 113529137         
  常用email:113529137@qq.com  
  现居住地区:新塘               
  申请版块:摄影贴图区,聚会交友区
  对版块发展的建议:论坛人气不足,很多帖子缺少真实性
发表于 11-6-20 02: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又来走走睇睇了,点解变了新人·
发表于 11-6-20 02: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权了!
发表于 12-6-13 13: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2:}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