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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乏力是增城市新塘镇村官腐败的温床

11-12-21 05:19|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3735| 评论: 0

摘要: 增城市水南村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的最西面,紧靠广州市东区,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一直紧随时代步伐,在富民强县政策的引领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近一年以来,水南村村民代表谢浩(化名)等十几人 ...
增城市水南村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的最西面,紧靠广州市东区,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一直紧随时代步伐,在富民强县政策的引领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近一年以来,水南村村民代表谢浩(化名)等十几人却频繁上访,反映南埔村支部书记谢志成、村副主任谢键航、村治保主任谢东潮等村委干部假公济私,利用职权之便损公肥私,不仅违规出租集体土地,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还违规管理村社财务,滥用职权违规审批大额低利润贷款,造成村集体财产流失,严重损害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民代表无数次向新塘镇及增城市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反映,9月24日,由增城市纪委、新塘镇纪委书记姚成佳、副镇长周潮辉等人组成的调查工作小组历时两个月的调查报告出台,调查报告针对村民的质疑,一一给出了回复,然而回复的内容虽然肯定了某些村官违法行为的事实存在,但是结论却是认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而非信访。村民代表对调查报告的结论不认同,谢浩称“调查组根本就是过场,他们的调查连村都没有进去,而是把相关被诉人叫到镇里问话一通了事!”近一个月来,记者多次前往新塘、增城实地采访调查。

村干部被疑造假证租地

谢浩等村民反映,水南村村民生活十分困难,人日均收入仅3—6元。相比较之下,邻村(新墩村)村委干部秉持“为民所想、为民所急、为民谋利”的管理理念,其村民在村委干部廉政勤政、大公无私的领导之下,人年均收入达到了一万多元!而同在南埔村村委管理之下的夏埔村,村民的人年均收入也有5000—6000元!“我们村的村民生活实在是困难,每天的收入连一个饭盒都买不起!”谢浩把村民生活没能得到改善的原因归结为村干部的腐败无能,中饱私囊。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人均收入差距如此之大?是村民不事生产亦或者人为因素导致?为了让村民生活得到改善,让市里面重视村内存在的违法现象,从去年开始,水南村的村民代表就开始走上了信访的道路。记者来到了水南村发现,水南村是南埔村下属的一个自然村,一群村民围在一起向记者历数了村委副主任谢健航的腐败行径。如罔顾集体利益,违规低价出租集体土地,村民表示,对于租地一事一开始大家并不知情,究竟以多少钱一平方出租也未曾公布出来。

倘若不是今年4月份新社长上任以后将过去几年所签订的合同公开,村民根本不可能知道谢健航居然胆敢在未经大家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价格如此低廉的协议。据悉,南埔村村委会副主任谢健航等人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未经过水南联社社代表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代表水南经济联合社从2003年1月至2010年10月期间,分别同增城市新塘环保工业园有限公司、广州市旺隆热点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八份协议,将长洛围(土名)204.87亩土地以廉价出租,而且土地从出租至今,租金也未曾适应市价有过上涨。

据知情者称,一开始,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原生产社副社长谢自权认为将长洛围土地以每平方1.43元,18年后封顶价2.5元的价格出租实在太过便宜,强烈反对该合同的签订。然而,村委副主任谢健航罔顾他人意愿,以不知来源的巨额款项,协同村干部及6个生产社社长去了一趟香港泰国豪华旅游,回来以后,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凭法》中“集体土地租用必须有60%以上村民签字才能生效”的规定,于2003年5月28日,将各生产社农保地(长洛围)以廉价出租给了增城市新塘环保工业园有限公司。

之后,由于租凭时间、租凭方变更等原因,谢健航又以个人名义代表增城市新塘水南股份经济联合社与以上2个公司签订了7个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有关规定的协议。谢浩等村民代表从增城市国土局、财政局查询了解到,2004年长洛围204.87亩地的办证费用应为每亩1.333万元,而承租方垫资办证费用高达每亩4.25万元!在该地块集体土地使用证、红线图办理时间上亦存在顺序颠倒的疑点!

增城市国土局和财政局的相关领导告诉谢浩,2003年办理集体用地使用证国土局的收费是每亩1万元,财政局则是每平方收费5元。但事实上,在村委副主任谢健航以个人名义代表增城市新塘水南股份经济联合社与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所签的协议中,该公司垫付的资金为8706975.00元,也就是承租方垫资办证费用高达每亩4.25万元!

记者从调查报告中获悉,承租方工业园实际垫付的办证费用为881.446761万元,比原来协议规定的包干价多出10.748961万元,达到每亩4.3024万元!而在这笔巨额当中,有373.164061万元是用于平整场地及的填土费用!村民代表向村委干部索取填土费用发票查看,却被村委干部以一句“干嘛要给你们看”而拒绝,甚至连哪家填土公司的知情权要求也被村干部决然拒绝。谢浩称从国土局被告知,一块地应该先出红线图纸,后出集体用地使用证,这样的程序是不可颠倒的。

便他们手上的复印件材料显示,长洛围204.87亩集体用地使用证的出台时间为2008年9月24日,而增城市国土局测量队是在2009年7月24日才出的红线图纸,这其中时间分明是有问题的!可是信访工作小组给出的结论中,红线图测量时间为2006年12月,签发日期为2008年7月2日,“这分明就是村委干部伪造的假证件!我们想查看该证件的原本,这样的合理要求同样遭到拒绝”谢浩说起此事仍生气不已。

针对村民的反应,调查工作小组的结论肯定了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程序上存在不合理,但结论却是“内容是否有效须经司法机关予以认定!”这样的答复,对于希望通过信访得到公正结果的村民而已,无疑是一种“缓兵之策”。对此,记者采访了调查小组成员钟振波,他表示,由于调查的工作量比较大,该结论是暂时先给村民一个答复,详细的结果,会依照程序上交其他部门,将会在一段时间以后给予村民一个合理的答复。 339309013366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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