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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的做法

12-1-16 06:44|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042| 评论: 0|来自: 中国国土资源报

摘要: 农民违法占地建房是当前较为突出的土地违法现象之一。据统计,2011年广东省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的违法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0%。如何遏制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的势头,已经成为土地利用管理亟待解决的重要 ...

农民违法占地建房是当前较为突出的土地违法现象之一。据统计,2011年广东省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的违法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0%。如何遏制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的势头,已经成为土地利用管理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近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调研组走进广东省增城市,了解到增城市以农村建房为抓手,落实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实施村级规划、建设图纸“全覆盖”,完善宅基地申报、审批、供地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统筹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涌现出了上邵村、长岗村等典型,上邵村已成为新塘镇科学发展的一面旗帜、增城市创新发展的典型和广东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增城市加强宅基地管理的经验,为破解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的难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解决“谁来管”“怎么建”的问题

增城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高度重视,建立共同责任机制,解决了“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增城市先后出台了《增城市新农村规划建设与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增城市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分类改造工作方案》、《增城市农村宅基地使用及建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属地管理、部门指导、农民参与”的共同责任制度,明确了各部门、镇、街道办在新农村建设、农村建房、宅基地管理的职责,健全完善了行政效能监督和绩效考核制度。

目前,增城市282个行政村中,除有29个位于城市规划范围内,不需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外,其余都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100%。村庄规划明确了新村建设用地布局、宅基地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道路及管线规划等,解决了农村新建住房在哪里建的问题,为引导、规范农村建设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统一设计,统一申报,解决“怎么报建”的问题。

增城市通过广泛征集农村住宅及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对优秀方案落实施工图设计,形成图集,并交给各镇(街),由其组织各村村民挑选,形成本村新建住宅的固定方案,按规划实施。施工图纸免费提供给农民,指导农民建成外观美观统一、内部更加实用、质量过关的新农村住宅。为此,各镇(街)相继成立了新农村规划建设办,组建了专门工作队伍。同时,增城市将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信息全部登记入库,并建成村镇规划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村镇信息化网络,为统一申报宅基地提供技术支撑和管理平台。

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解决“怎么批”的问题

增城市对宅基地申请、用地报批资料审核、农地转用报批材料组织、批后供地及分配等管理环节进行了统一的规范,使“共同责任”从一般号召转化为制度规范。宅基地申请上,农村村民建房可依法申请本村集体所有土地,并遵循自然村向中心村集聚、零散建房向城镇集中的原则进行。

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不予批准:年龄未满法定婚龄22周岁,将原有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原住宅在拆迁安置过程中选择货币安置。同时,农村新建、扩建或改建房,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平方米~120平方米,各村委会要根据村庄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用地报批资料审核上,规定明确,两种情况可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格:一是征地涉及的留用地,二是新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对于居住用途的农村建设用地,在用地报批前由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提请市用地会议审议,获得通过方可进入用地报批程序。

农地转用报批材料组织上,经市用地会审议通过获得报批资格的居住用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由用地单位(村或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报批资料清单收集资料,其中包括村或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符合“一户一宅” 政策规定的承诺、按政策规定条件面积分户并由各户签名确认的清单等有关材料。报批资料备齐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呈报市政府审核,逐级上报有用地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批后供地及分配上,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后,市国土资源局书面通知用地单位缴纳相关税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以村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村或集体经济组织按报批前所确定的分户清单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分配制度,市国土资源局与新农办、镇街等部门协同监督,充分保障农民权益。

多头并举,节约集约,解决“地从哪来”的问题

解决农村宅基地出路,既要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切块”安排指标,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完善制度,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城市多措并举,解决“地从哪来”的问题。1999年~2011年10月,增城市累计上报农村建设用地29个批次,面积7653.311亩,实际获得批复23个批次,面积6559.311亩,其中居住用地1804.959亩。

增城市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以原地拆旧建新、腾出原地异地建新等方式,每户安排80多平方米宅基地建多层住宅,推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同时,以农村房屋改造为抓手,推动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增城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农村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分类改造工作方案》,对于住户已迁出,基本处于闲置状态的泥砖房、危破房、空置房,按照“政府引导、试点先行、群众自愿、土地权属关系不变”的原则,按100元/平方米用地奖励标准,鼓励村民自行拆除,拆除房屋后的土地主要用于复耕复绿,美化环境。

目前,增城市以12个典型示范村为试点,到2011年底拆除房屋1986间,退出宅基地76881平方米。引导农民建房合理需求有序释放,减少了违法占地建房行为。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显示,全市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27宗,面积88.8亩,农村宅基地占违法用地面积比例21.65%,耕地面积比例27.55%。2010年,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12宗,面积19.35亩,农村宅基地占违法用地面积比例5.48%,耕地面积比例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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