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6日晚上10时半,四名持手枪、匕首、水果刀的案犯闯入沙河镇牛利岗村48号之二首层的出租屋内,用枪械进行威胁将6名事主捆绑后劫走名仕牌手表、BP机和现金后逃去。3分钟后,村治保会接到报案,在这里实习的广州市警察学校学生何建勋和另外两名实习学生以及十多名治安队员立即向案犯逃跑方向进行追捕. 11时25分,何建勋及治安队员曾志同驾一辆摩托车向东驶去,即加速追上前盘查。这两名可疑男子下车后,突然拔出手枪,朝何、曾两同志连开4枪,何建勋同志头部中弹,当场牺牲。曾志青同志也被击中经抢救无效牺牲。他们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为维护社会治安英勇献身的壮歌。 何建勋同志是广州市人民警察学校九四级学生,现年21岁,共青团员,家住增城市荔城镇。他从小立志当一名人民警察,决心献身公安事业,1994年高中毕业后,以优良的成绩,考入广州市人民警察学校。入学一年多来,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刻苦锻炼,遵守纪律,生活俭朴,关心同学,乐意做好事。 同队有两个同学在训练中受伤住院,他先后三次捐款。一次在外面拾到一块三星牌手表,毫不犹豫地上交给领导。学校学生会成立护校队,他主动报名参加并积极工作,受到中队的表扬。寒假期间,主动到当地(荔城镇)派出所参加实习,表现突出,受到该所的好评。 1995年10月,何建勋同志被分派到天河公安分局沙河镇派出所实习。实习期间,他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不管白天黑夜,只要有任务都是随叫随到,实习三个多月期间,累计加班共达540多小时。在实习过程中,他努力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和治安队员一起多次破获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如1995年11月6日,在牛利岗村2号四楼抓获地下旅馆播放淫秽录像人犯,翌日又在该村30号四楼抓获赌博人犯;11月22日在兴华村抓获抢劫金链案犯;12月12晚在黄坳查获贩卖熊猫标本的辽宁籍案犯; 1996年2月2日,在兴华村抓获用电脑仿造证件案犯,收缴假证件几十种和作案工具电脑设备一批。有一次,他和几名保安人员查出租屋,发现屋内有三名可疑人员,开始这三个人以为只是保安员查户口,既不开门,经检查,原来是三名经常进行盗窃的流窜犯。据初步统计,三个多月期间,他与治安队员一起,共破获治安、刑事案件近四十多宗。何建勋同志是警校的好学生,是广州市公安机关的好民警,他热爱公安事业、爱岗敬业,英勇献身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激励着我们,认真学习,练好本领,为维护广州社会治安的稳定作出新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