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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新塘镇瑶田村的利益乱局

13-5-15 09:33|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3902| 评论: 0

摘要: 1024x768 2013年5月上旬,增城市新塘镇瑶田村的村民在网络上爆料,帖子称该村村支书黄海权在任期间,将自己家楼房违章扩建,还兴建同样违章的厂房;在村内开办酒楼,要求所有村委活动和党员活动均在该酒楼进行,费 ...

2013年5月上旬,增城市新塘镇瑶田村的村民在网络上爆料,帖子称该村村支书黄海权在任期间,将自己家楼房违章扩建,还兴建同样违章的厂房;在村内开办酒楼,要求所有村委活动和党员活动均在该酒楼进行,费用为村中公款;同时还以低价出租村内公用田。记者前往该村进行调查,黄海权本人表示有人蓄意勒索。新塘镇方面表示已就此事成立调查组。

 


(黄海权自建的6层框架结构房屋。2010年10月,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发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但该房屋至今未拆。)

三处违建拒不拆除?

 

出租屋:从新塘镇的公路进入瑶田村道不久,就能看到黄海权的一栋占地300平方米左右的6层楼房,该房为瑶田村瑶东街6号。这栋6层楼房每层阳台上均挂满了衣物,询问村民得知该楼各层均出租给他人,楼底下贴有联系电话,附近士多的老板表示黄本人极少回来。据村民称,上任前,黄本人已经将属于自家宅基地的房屋,由原本的占地45平方米扩建到75平方米;任村支书后,2007年在楼房前将鱼塘改为游泳池,同时将自己的楼房扩建到占地300平方米,总共建筑面积为1580平方米。

 

厂房:在新围社创业路3号,黄海棠(黄海权的儿子)建有一处有7栋建筑物、共2775.7平方米的厂区。搅拌站:位于瑶田村斗岗(土命)地块,黄庆棠(黄海权的儿子)经营的搅拌站占此地面积6666.6平方米,属于广州市尉联服装有限公司所有(黄庆棠为公司法人代表),该地块2004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村民说,2009年,该公司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认可,擅自建设临时水泥搅拌站进行经营。

 

对于头两处违建,村民表示经过举报,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已经分别于2010年12月13日、16日发出了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黄本人不予理睬。村民再次上访,增城市政府又于2011年发了复查意见,要求拆除这两处违法建筑。而由服装厂改造的搅拌站,复查意见里则表示在2011年时已经停止经营,但记者2013年3月份时见到该厂明显还处于运转经营中。黄海权回应:这几处建筑均不存在问题,2012年已经将有关证件补全。服装厂改成搅拌站的问题,黄海权只说已具备相关证件。

 

强迫村委去指定酒店公款消费?

 

瑶田村东联社桥光处(荔新公路北侧),有一占地颇大的名为聚香园的海鲜城,据村民称系黄海权的私人酒店,记者通过查询得知该海鲜城的注册经营者为列尉联,村民表示列尉联为黄海权的妻子。自称村中党员代表的村民黄先生向记者透露,黄海权要求在他的餐馆吃饭才可以报销,其他的就不予以签名,中秋节要求村委在那里买月饼,价格高于新塘的酒家。他还表示黄海权每个星期都会在他自己开的饭店里组织2次左右的饭局。

 

在2010年7月1日的党员会议上,黄海权当着90多位党员、干部的面扬言他有很多钱和社会上的人脉关系,不怕我们去告发他和举报他。黄先生回忆。黄海权回应:工商注册人列尉联确实是其妻子,但这家海鲜城是村里生产队所建,黄仅是租过来经营,而且非其个人所有,酒店共有8个老板。关于硬性要求村委在酒店内公款消费,没有的事,村委也不会有人举报我,是有人故意搞我。

 

强收土地租予儿子?

 

据举报村民反映,2005年5月12日,瑶田村东联社将瑶田村村岭(土命)一块面积为4948.8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给三名村民,租期至2043年10月。但是黄海权上任后,随即用各种理由迫使村民代表签字同意收回土地,随后再以瑶田村东联社的名义出租给自己的儿子黄庆棠、黄庆均两人,合同书上甲方法人代表即是黄海权本人,乙方则是其两个儿子。

 

花木场那块地本用来种菜,我妻子是菜农之一,但是现在那块地被黄海权以一个人100元左右,作为补贴买了回去,他的儿子黄庆棠成为了法人代表。有村中的党员代表表示,黄海权把地以6分钱一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出去,目前改造成了花木场。当时黄海权还让村委干部和党员一起签名,见证他把这块花木场地承租给了他的儿子。

 

该地块随后又以每平方米0.062元/月的价格转租给他人,村民同样提供了合同根据。对于这一上访情况,增城市政府的复查意见也承认,经调查,2009月1月,黄庆棠、黄庆明(与合同书名字有出入,均为黄海权儿子)与瑶田村东联社签订《租用土地合同》,租用村岭(土命)土地面积1920平方米办厂,租期25年。

 

并称按照规定,土地承包方案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否则为无效合同。责成新塘镇政府负起责任,正确指导瑶田村东联社与承租人依法依规签订租用土地合同。尽管如此,举报村民对于这一回复并不满意,表示黄海权利用职权为亲属开了后门,并且是带着胁迫性质要求村民代表在合同上签字。黄海权回应:此事为子虚乌有,场地属于另外三名老板。

 

举报者实为勒索?

 

记者收到了黄海权发来的信息,黄表示信息内容是故意中伤勒索他的对象发来。信息中表示,举报者掌握了黄个人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的复印件,如果黄选择给30万元作为封口费,那么黄的支书身份得以保留,也不会得到处罚。6月11日之前如果不给出回复,将于6月15日至省政府信访。整件事情,都是那个香港人故意整我。关于对方的身份,黄则称过于复杂,之后再没有多说,就结束了与记者的通话。2013年5月14日夜晚,新塘镇方面表示已成立调查组,将向规划、劳监、城管等部门了解核实。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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