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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出台生猪养殖管理系列办法 举报违规奖励万元

13-8-13 11:07|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646| 评论: 0|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记者2013年8月12日从增城市获悉,增城市日前相继出台了《增城市生猪养殖管理办法》、《增城市兴办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指南》、和《增城市畜禽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2013—2020)》等系列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其中提出,将 ...
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生猪养殖业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管理,近日,我市相继出台了《增城市生猪养殖管理办法》、《增城市兴办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指南》、和《增城市畜禽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2013—2020)》等系列办法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生猪养殖的禁养区域、规模、发展策略及管理模式等,确保生猪稳定供应与促进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

“猪场围村猪场围城”,群众强烈要求规范整治

为贯彻落实广州新型城市化战略,增城正加快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打造水城、花城、绿城,建设生态、休闲、舒适、幸福的新增城。然而,近年来我市生猪养殖业无序发展,全市生猪养殖场(户)从2005年的不到2000家增加到2012年初的7000多家。据市有关部门开展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前的全面摸查,全市生猪养殖场(户)共7288家,生猪存栏1866007头。

位于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有5583家,占总数的76.6%;位于非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有1705家,占总数的23.4%。存栏500头以下的猪场(户)共6495家,约占总数的89.12%。持有部分证照的养猪场只有41家(无一家齐全),绝大多数为无牌无证的散小乱养猪场,遍布全市11个镇街,平均每村约26家,最多的一个行政村内养猪场达到300多家,“猪场围村、猪场围城”之势日益严峻。

关闭清拆“散小乱”养猪场7184家

大量的散小乱养猪场严重挤压城乡发展空间,严重污染水源、空气和土壤,还带来了病死猪、潲水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强烈要求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2012年初,市委、市政府把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作为一项重大中心工作,并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采取综合措施,攻坚克难,有序稳妥地开展了规范整治专项行动。

截至7月31日,全市累计关闭清拆散小乱养猪场7184家,占总数的98.6%;清拆面积463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99%;复原复绿面积434万平方米,占已清拆总面积的93.8%。在规范整治中,全市年减少了657万吨猪粪尿的排放,各镇街更因地制宜,对已拆猪场及时进行美化、绿化、净化,并改建成村民健身、娱乐、休闲活动场所和绿化小公园,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如在连片猪舍搭建起来的石滩镇下围村红旗围湿地公园,成为新农村建设和环境改造亮点。新塘镇瓜岭村拆除“散小乱”养猪场后,不仅河涌变清了,连多年不挂果的百年老荔枝今年也果实累累。广大群众不再忍受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日子,重新享受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优美人居环境。据调查,广大人民群众对规范整治后城乡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发出了由衷的称赞,高度肯定政府规范整治散小乱猪场工作成效。

另据市农业部门的抽查显示,今年1月至5月,全市抽检生猪养殖场猪尿“瘦肉精”残留检测样品7134份、进入屠宰场生猪猪尿“瘦肉精”残留检测样品19990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没有发现生猪使用违禁药品。过去两年市农业部门都有查处到猪场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案件,其中2011年4宗、2012年7宗。

在今年继续加大监测力度的前提下,到目前增城没有发现生猪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情况,猪肉食品质量安全明显提高。目前,我市已确定了3家现代化生猪养殖场和1家传统生态环保型生猪养殖场选址,其中2家已动工建设,预计今年10月份能够按计划投产出猪。

建立健全生猪养殖长效管理机制

为防止“猪场围村、猪场围城”的苗头死灰复燃,巩固已有成果,在全市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基本完成后,我市出台了《增城市生猪养殖管理办法》、《定点供增城生猪养殖基地管理试行办法》、《举报违法建设养猪场、擅自饲养生猪行为的奖励办法》、《增城市兴办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指南》、《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的村规民约》和《增城市畜禽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2013—2020)》6个规范性文件,以建立健全生猪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对生猪养殖业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确保菜篮子稳定供应、促进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

《增城市生猪养殖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生猪养殖的禁养区域,将备用水源集雨区等纳入禁养区域;明确了全市生猪生产按照总量可控、规模限制、有序发展的方针,实行标准化、规模化和企业化管理。对申办规模化养猪场的条件和要求作了相应规定,对农民养殖自用生猪进行了明确。

《定点供增城生猪养殖基地管理试行办法》对定点基地所要达到的条件和要求、认定办法和程序、日常监管和部门职责等作出了规定。并明确对定点基地进入增城屠宰且供应增城本地市场销售的生猪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增城将通过建立异地定点基地保障本地生猪市场供应稳定和质量安全。

《举报违法建设养猪场、擅自饲养生猪行为的奖励办法》的出台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举报违法建设养猪场、擅自饲养生猪行为进行奖励。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证据与调查处理结果相符合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0元的奖励。《增城市兴办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指南》明确了申办猪场具体操作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和部门审核。《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的村规民约》将有利于引导村社制订有关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社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发动村民共同自觉参与管理和相互监督。

我市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编制发布了《增城市畜禽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2013—2020)》,规划了畜禽养殖产业中长期合理的发展规模和产量,进行科学合理的市场规划、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并提出转型升级发展模式与发展策略、建议,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等,为产业发展提供导向,也为今后规范整治畜禽产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支持,大力促进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确保菜篮子稳定供应,推动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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