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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真实的房价现状 岂容“阴阳合同”遮蔽欺骗世人

13-8-29 06:41|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885| 评论: 0|来自: 王则楚

摘要: 2013年8月27日,在广东电台“民生热线”行风评议面对面节目现场,广东省政府参事听到了民众反映,在增城,有一些超出了“限价”的楼盘,在售楼过程中,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要签订一份豪华装修的合同,其中的 ...
2013年8月27日,在广东电台“民生热线”行风评议面对面节目现场,广东省政府参事听到了民众反映,在增城,有一些超出了“限价”的楼盘,在售楼过程中,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要签订一份豪华装修的合同,其中的“房价”看起来符合“限价”,但装修的豪华单价却到了惊人的地步,加在一起的房价其实和普通商品房价持平。现场连线增城房管局的回答是:装修合同属于自愿的民事行为,他们不予干涉。

有市民反映,增城有一些超出限价的楼盘用两份合同来规避限价令。记者前去暗访,在增城惠百氏广场,销售经理毫不避讳地说,现在的房价是1.2万元/平方米左右,要签两份合同,交楼的装修标准是1500元/平方米,不过装修合同上会写5000元/平方米。把部分房价打入装修合同之后,7000多元/平方米的单价就能顺利网签。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拨通增城房管局市场管理科的电话,面对购房者的投诉,增城房管局市场管理科的建议是“去找法院”。

“这应该说是很不合适的做法”,王芃当场表态并连线增城市国土房管局,希望了解“这种情况的严重程度及存在比例”。增城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坦承存在这种现象,并称“装修合同是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的民事合同,作为购房者如果不愿意可以不签”。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商签两份合同有意规避监管,我们会进行调查处理。”对这种情况,他表示尚未统计。王芃称“这个问题其实很复杂”且不是个案,解决该问题需加快房产政策的完善和衔接。

房价是许多附带费用的基础:例如购房的税收是按房价来计算的,缴纳的共有物业维修基金是按房价来计算的,今后若开征房地产税,也是要按房价来计算的。房子若转手,其转让价是根据房地产市场来决定的,转手的收益要按前后的差价来计缴所得税;倘若是限价房、经适房的转让,更是要按房价的差价来计算政府应得的收益的。因此,房价必须真实地告知购房者。

而现在居然把“房价”和装修价分开处理,为的是表明自己的售价符合政府要求的“限价”,同时又大幅“增大”装修价,这实在是开发商规避调控约束的谋利手段,应该明确给予纠正!倘若是限价房,其购买者一般都应符合一定的限购条件,他们不是富有阶层,更没理由强制他们负担豪华装修!

广州连续多个月房价增幅领跑全国,在这种形势下,楼盘把装修价从房价里分离,从而制造“房价得到控制”的假象,也随之出现。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里面完全可能有一种“完成房价调控任务”的行政冲动。因此,行政部门应该对商品房的售价做出明确的规范,就像制定“建筑定额”一样,每年公布一般装修、豪华装修的参考价格,让购房者可以在房价里分离出装修价格,并且明确,在购房时可以购买毛坯房,而且按毛坯房价来缴纳各种税费!

其实,装修完的房子也是不动产,其装修成本也是计算在房价里进行二手房交易的,绝大多数房地产税收历来都按装修好的房价来计税,如果可以把装修价从房价里分离,将给我们的房地产市场带来不小的冲击,也给房地产交易计税等相关交易费用的计算带来不小的冲击,是可行还是不可行,应该慎重对待,但我们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妨未雨绸缪,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好房地产市场,而不能对“阴阳合同”、“双合同”听之任之。

行风评议,就是评议政府部门能不能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办实事。购房是群众的一件大事,规管好这个市场是住建部门理所当然的职责。不管是房价,还是维修基金,不管是物业管理,还是业主大会的召开,都离不开房地产登记和确权。在这个基础问题上,希望住建部门能够主动公布所有有关的信息,做一个市场规则的维护者,为群众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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