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日,广州媒体报道,增城准备修一个挂绿湖,要征不少地、拆迁不少房屋。与一些地方的暴力拆迁不同,增城采取了亲情“动员”,就是让一些政府公务员或教师去做他们的亲戚的工作,按照一个居民的说法,他们天天来家里做工作,“有时还不止他们,连他们的上司、上司的上司都来了,最多的时候20来个,一屋子人。” “被亲人催逼的滋味很不好受,尤其还是逼着你放弃房子,人都是要讲感情的。”而那些公务员或教师压力也很大,“没搞定就不用再回去上班。”以致有人自掏5万元腰包给亲戚,“这才完成任务回到单位正常上班。”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以前到处都有,尤其是一些中原省份,没想到增城现在也这样了。 看到这样的新闻,首先想到一个词:连坐,尽管谈的不是犯罪,但性质似乎有相通之处。另外就是想到了那位美国的“叛国者”斯诺登:要是美国政府给斯诺登的父亲施压,要他去动员斯诺登回来,会怎么样?相信会受到老斯诺登的迎头痛斥。老斯诺登的理据和底气又何在呢? 估计是第一,斯诺登的所作所为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没有任何义务去动员他回来;第二,我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政府没有任何理由给我施压;第三,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因此对政府的施压完全可以嗤之以鼻、不予理会。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理据和底气,美国政府至今也没有对老斯诺登采取“连坐”措施。 回到“挂绿湖拆迁”的事。亲戚拆不拆迁跟我何干,凭什么要我去做工作?而且不做还不行。我没有违反单位的任何规章,凭什么(不完成动迁任务)就要我“不用回去上班”?最关键的是:凭什么要我去做这样的事?为什么我不能拒绝?估计很多人会在心里这么想,但估计没有一个人敢这么说,尤其是当面对领导说——换了是我也不敢。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不同?我想无非是因为我们行政部门的权力实在是太大了,而普通老百姓的权利又太弱了;在某些地方、某些事情上,一切都是权力说了算,而不是权利说了算!也许有人要说,为了加快建设步伐,政府难道不应该这么强势吗?——就像有关领导说的,“强势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强势引导公职人员带头拆迁,强势实施奖惩措施。”也许吧。 但是这却昭示了另一种价值取向,那就是:为了某种宏伟蓝图,个人的权利是可以被“强势”牺牲的、轻视的、不必那么尊重的。有了这样一种价值取向,那么公权力针对私权利的种种过界言行,就都是自然而然的了。针对公务员或教师对这种亲情“动员”感到压力,有领导说“这是一种思想落后的表现”——这是教育大家要大义灭亲啊! 的确,大义灭亲的高尚思想曾经很流行,问题是,今时今日,在这样的关节眼上,如此说辞,让人信服吗?近年来,各种“逼迁”手法层出不穷,比如断水、断电等等。如今,又将被拆迁者亲属绑上拆迁的“战车”。尽管这种做法外表看来比那种动辄碾压的血腥要显得文明、温和,但实际上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这背后是政绩与伦理的双重错位。 通过一系列利益威胁,迫使被拆迁民众的亲属劝说,甚至不惜采取连坐式“严肃处理”,此举显然违背了伦理道德,当地政府只顾自己的政绩需要,牺牲的是大多数人的良心和亲情。家庭成员间由亲情维系,这是人的天性,人们不可能义无反顾地舍去亲情,任何公权力部门都不该挑战基本的情感和社会关系。 遗憾的是,面对增城市政府疯狂上演的“亲情逼迁”闹剧,法律竟然失声,针对权力的监督体系也保持沉默。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此刻,权力已经冲出既定轨道,出现了政绩与伦理的双重错位,笼子又在哪里,谁又来将权力关进笼子? 广州增城曝出“亲情逼迁”这一模式其实并不新鲜,甚至可谓“复古”。早在10年前,湖南嘉禾曾经因为“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张狂的拆迁口号,因为滥用政府权力的“连坐”制度,引发全国关注。简单地说“复古”,其实也不尽准确。这一手法并非重新抬头,事实上,这些年来,在一些中小城市的拆迁中,一直若隐若现,“阴魂”不散。 这一“经验”中,众多公职人员往往被迫成为政府动员拆迁的排头兵。但是,嘉禾事件中明明已经遭到谴责和唾弃的“连坐”制度,却在增城事件中卷土重来,甚至有明文规定,“公职人员未能完成征拆任务要处理”。这一现实折射出什么? 首先是基层政府“人治大于法治”的根深蒂固的现实。公职人员的责、权、利本由法律所规定和保障,但在部分基层政府膨胀的权力下形同虚设;而增城之外,被裹挟到拆迁行动中的公务员,则面对着种种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潜规则”。 其次是对“人性关怀”的漠视。“亲情逼迁”,对拆迁者及动员者双方而言,都体现出冰冷机械的粗暴,有违“以人为本”的历史潮流。比如在刑法领域,无论是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原则,抑或“近亲属可拒绝作证”的修正,都体现了人性关怀的进步。然而这种进步似乎并未被部分基层政府所感知。失去了人性关怀,原本乡土中国重要传承的亲情伦理,不得不被迫面对着与“自身权益”痛苦的选择。 作为基本原则,即便是正确的目的,也不应该通过不正确的手段来达成;不能因为没有引发严重后果就放松对错误的追究。这些年来,更多见的是在土地财政、政绩工程、粗放式管理等诸多不合理因素驱动下的违规强拆。有意味的是,与同为痼疾的腐败相比,“违规拆迁”模式并不复杂,甚至千篇一律的,诸如拆迁征地本身没有合法手续;拆迁补偿不合理;隐现的拆迁“黑恶势力”等。 “亲情逼拆”也正是其中一种。病症清楚,下药理应容易。我们其实有完备的“拆迁法”,但一再的强拆悲剧却告诉我们,疗效并不明显。因此,增城事件引发的追问是:法律为何在基层难以奏效?人治的坚冰如何打破?如何突破地方利益彰显监管的力量?越界基层权力如何治理?我们缺少的未必是制度,而是行动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