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政府交付地块未达到使用条件 对此,皇马小镇开发商负责人胡女士表示,当初签订合同后,政府只是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地块交给了他们。但公司开发过程当中发现,该项目地块存在边界红线及权属争议、尚未解决好民房拆迁、山坟迁移、林木砍伐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该项目用地规划等报批手续。 正因为如此,他们于2012年3月2日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要求相应延长开工、竣工时间。经征得政府同意后,双方又于2012年7月12日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同意相应延长开工、竣工时间。但《补充协议》签订后,上述影响动工开发的种种问题被告仍未能妥善解决,以致项目一直未能真正动工开发。 胡女士表示,增城国土房管局发函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政行为的内容及程序均不合法,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个项目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投入了近3亿元了,政府怎么能说回收就回收。”目前皇马小镇公司已对此事提起了诉讼,案件仍在增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之中。 1.如何收地? 开发商:回收土地决定没有通知我们;政府:开发商不配合处置 皇马小镇公司负责人表示,国土部门作出收回土地的决定,只是在网上公布,事先没有按程序和他们协商沟通,只是国土部门单方面拟定。2013年月9日,增城市国土局表示,收回该土地使用权是追究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民事行为,而并非行政行为。增城市国土局在正式作出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之前,先行发出《关于协商土地违约处置事宜的函》,通知皇马小镇公司协商沟通,但该公司完全不予配合,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实现,增城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该公司领导的手机、发短信通知领取该文书,该公司都未予理睬,所以最后只能采取登报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这也是符合法律上公告送达的规定的。 2.如何赔偿? 开发商:已投入3亿元;政府:可退换地出让价款 开发商负责人胡女士表示,他们已经在该项目上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其中土地出让金8700万,加上工程款项以及各种税费,总投资近3亿元,如果土地被无偿回收,公司将血本无归。增城市国土局表示,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和《合同法》的规定追究皇马小镇公司的违约责任是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非他们给皇马小镇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地上建筑物一并无偿收归政府所有,已缴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可予以退还,这也体现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