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请 登录 或 马上註冊

增城视窗 首页 资讯 政务文宣 查看内容

《增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出台

13-9-19 11:10|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966| 评论: 0|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2013年9月中旬召开的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增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增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增城市的公租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提出,增城市的 ...
2013年9月中旬召开的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增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增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增城市的公租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提出,增城市的公租房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由增城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按照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的80%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其中,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特困职工家庭等租住公租房按照1元/平方米的租金计租。

增城市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

按照《办法》,增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以需定供”原则,制定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经过增城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执行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具有增城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公租房。孤儿年满18岁后,也可独立申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增城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增城工作或居住;
2.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
3.在增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2013年9月中旬5年内在增城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办法》专门提出,增城市政府可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部分异地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具体数量和准入条件则由增城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另行公布。此外,政府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可集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园区用人单位或就业人员(含外来务工人员)出租。

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租住公租房租金1元/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由增城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按照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的80%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不过,《办法》规定,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按照1元/平方米的租金计租。其中包括: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的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等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分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上述困难家庭在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将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动态监管公租资格与公租房使用情况

《办法》规定,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资产超过规定标准,或购买、受赠、继承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或出现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情形时,应当按规定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要求,增城市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

并会同民政部门完善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并通过群众举报、不定期检查、入户调查、信函索证、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等方式,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监管和住房使用情况巡查。《办法》明确,申请人虚报、瞒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骗取住房租赁补贴或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取消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由住房保障部门追回已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

上述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自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或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住房保障申请;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由住房保障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监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 广州市增城区香蕉产量的气象预报模型 为乡
  • 试探广州市增城区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和对策
  • 广州市增城区41个气象观测站2011—2021年强
  • 从深山非遗到网红打卡地 增城区派潭镇背阴
  •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五一"首日迎客6万人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