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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荔城街汇港豪庭的新房还没住就被粪水灌满屋

14-3-21 09:14|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960| 评论: 0|来自: 广州日报

摘要: 市民列先生250万元买下的新居未入住,就遇下水道污水喷涌,粪便溢出充满地面。由于污水浸泡,投入近20万元的装修也被部分毁掉,而事情查明是公共主粪管堵塞。2014年3月20日,增城仙村镇列先生向本报报料,称新居还未 ...
市民列先生250万元买下的新居未入住,就遇下水道污水喷涌,粪便溢出充满地面。由于污水浸泡,投入近20万元的装修也被部分毁掉,而事情查明是公共主粪管堵塞。2014年3月20日,增城仙村镇列先生向本报报料,称新居还未入住,就遇下水道污水喷涌,粪便溢出充满整个新房地面,投入近20万元的装修也被部分毁掉。



新居便池成粪便“喷泉”

列先生表示,2014年2月26日,他接到物管电话,称他的房子出事了,他忙赶到新房处。列先生的新房位于增城荔城区汇港豪庭3栋,去年8月买入,花费200多万元,12月老业主交房。12月初,房子装修开始,已投入装修费近20万元。到了12月24日,因为春节装修暂停。1月27日,列先生购买的家具送来,房子仍相安无事。万没想到,2月26日,列先生看到新买的房子地面已被粪水淹满。发霉和长虫子的大门和墙角显示,房子已被浸泡了一段时间。

原是公共主粪管被堵

2014年3月20日下午,增城汇港豪庭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列先生协助下排查找到原因,是二楼架空层公共主粪管出现了堵塞导致倒流。工作人员称,2月26日11点许,管理处人员发现该小区3栋1号电梯出现渗水,管理处作出停止电梯运行并检查源头。经核查发现3栋303房室内有水渗出。经专业人员排查,排除了化粪池过满堵塞原因,最终认定管道由蛇皮袋堵塞2楼架空层公共主粪管所致,并导致303房卫生间下水道排水倒流,粪管污水浸入3栋303房。

房管局:木地板被浸

2014年3月4日,列先生向增城国土房管局投诉。3月12日,他收到复函称,房管科已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3栋2楼架空层公共粪管堵塞已修复,3栋303房部分木地板曾被浸。据复函,3月6日上午,国土房管局组织汇港豪庭物业公司、303房业主召开协调会,但会上和会后,双方仍未达成一致。“鉴于双方对责任、赔偿等事项未能达成一致,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最终解决此纠纷。”该复函指出。

管理处:不认同赔偿

据列先生介绍,物管方是表示愿意赔偿和还原房子原貌的,他们称物管方要向公司申请,申请下来就可以赔偿,帮助恢复装修原貌。但是在3月初,物管方说跟公司协商时,谈不出结果,因此无法给列先生赔偿。2014年3月20日,汇港豪庭管理处王经理表示,无法作出赔偿,这件事情已经交由房管局物业科介入处理。管理处相关人员还表示。“我们第一时间安排人员疏通下水道。但由于业主未入住,未能及时发现问题,造成了业主损失。”

律师:物管应担责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陆星宇律师指出,《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据此,公共设施本身在物管和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里,就是物管需要负责维护的东西。公共设施有所损坏,如能找到损害者,法律责任最终承担人会是损害者。但在事情中没找到损害者,那物管就相当于是毁约,事件的最终法律责任和赔偿是由物管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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