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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增城市中新镇“官赖”关进法治的笼子 地方政府如此为民服务怎得了

14-5-1 09:18|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681| 评论: 0|原作者: 王永双/谢庆富

摘要: 2014年4月28日媒体报道,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为建设一民心工程强拆3户村民的房子。无奈之下村民一纸诉状告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镇政府和村委会侵权并赔偿村民财产损失。然而,判决生效近一年,当地镇、村干部却拒不赔 ...
2014年4月28日媒体报道,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为建设一民心工程强拆3户村民的房子。无奈之下村民一纸诉状告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镇政府和村委会侵权并赔偿村民财产损失。然而,判决生效近一年,当地镇、村干部却拒不赔付。中新镇政府强拆民宅侵犯民权被判赔偿,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拒不支付赔偿款,成为又一个“官赖”。

村民要钱频遭“踢皮球”,强制执行遭遇“强权”也败下阵来,最后村民无奈发出“法律都不能解决,我们还能怎么办?”的呼声。当前各地都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拉近党群干群关系,该镇政府如此为民服务怎么得了。从该事件中我们看到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是镇政府不依法行政,以权越法、以权代法,违法强拆。依法行政应是各级政府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该镇政府无视法律,无视村民权益,忘记自己手中的权利来源于何处,忘记“权为民所用”的宗旨。归根到底还是当地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淡漠,缺乏对法律、对权力应有的敬畏。

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让依法行政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如加重依法行政在考核中的权重,督促约束领导干部在法律框架下行使权力。三是严肃问责,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严肃问责,让违法行政的领导干部尝到“苦果”,让“乱作为”付出沉重代价。

另一方面是镇政府欠账不还,甘当“官赖”。俗话说欠账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官赖”仗着自己手中有权,靠着法律对“官赖”缺乏明确的处理依据,而且三五年之后或交流或退休,无论欠多少烂账都不用去管,统统留在当地,所以赖账很有市场。“官赖”不仅赖出了个别领导干部的丑恶嘴脸,还损害了政府的脸面,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解决这一问题一是对地方领导干部建立终身追责制,谁欠债谁还债,加强地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如果所欠账目特别巨大,那就应当采取措施,约束交流、退休和升迁,彻底杜绝“欠了也白欠白欠谁不欠”的心理。二是健全法律法规,堵塞法律漏洞,制定对“官赖”的处理条款,依法对“官赖”进行严肃处理。

中新镇政府败诉,但判决生效近一年一直拒赔,法院判决书成了“法律白条”。而因为镇政府拒赔,3户村民索赔无望,正当诉求被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民心工程也成了“伤民心”工程。这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案件,结果也在意料之中:“告赢了也执行不了”。事实上,这也是“民告官”难点所在。

不论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来讲,中新镇政府败诉,就应该尽快依法办事,全面履行法院已生效的法律判决,该赔偿3户人家多少钱就赔偿多少钱,还老百姓公道,维护法律的尊严。但遗憾的是,近一年过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在中新镇仍然是一纸空文。法院判定的权属没有效力,而法外权力却在中新镇一路畅通。遇到“官赖”,老百姓难道只能自认倒霉,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基层行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是一种藐视法律的行为。从行政诉讼的目的看,如果行政诉讼制度不能对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那么将严重损害法律的权威。从根本上说,法律的尊严就体现在法院依照法律作出的生效裁判、行政机关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裁决能够得到执行。

只有法律文书得到充分执行了,法律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以运用。行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书,公然践踏了法律尊严,同时也伤害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任,足以引发恶劣的示范效应。事实上,法律的权威不仅体现在制订了多少法律,更体现在法律能够获得公平正义的适用。要做到这一点,行政机关应该以身作则,敬畏规则、尊重法律。

现行《行政诉讼法》中,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主要以罚款或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为主,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为破解“执行难”症结,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该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行政机关相关责任人予以拘留,是非常严厉的惩戒措施。

“民告官”中行政机关不执行判决可拘留负责人,实际上就是要“把权力装进笼子”。“把权力装进笼子”,对公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进行监督与控制,是民主法治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目标。而构成束缚行政权力的“笼子”的重要制度设计之一就是行政诉讼法制。我们希望并相信,随着行政诉讼法制的发展完善,“官赖”将越来越少,法律尊严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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