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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财政投入近两千万 4万多小学生享受午休服务和课后托管补助

15-6-17 11:30|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159| 评论: 0|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实施学生在校午休和课后托管财政补助,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午休服务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2元,课后托管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2元”是增城区2015年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记者2015年6月16日从增城区教育局获悉,2015 ...
“实施学生在校午休和课后托管财政补助,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午休服务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2元,课后托管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2元”是增城区2015年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记者2015年6月16日从增城区教育局获悉,2015年区财政计划投入近2000万元实施该项惠民举措。目前,增城区共有4万多名公办小学学生享受到每人每天2元的午休服务补助,近4000名学生享受到每人每天2元的课后托管补助。


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统筹开展


为有效开展该项工作,增城区2015年专门制定了《公办小学午休和课后托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规定》对该项工作的管理模式、午休和托管时间、服务对象以及开展午休和托管工作进行规范。按照《规定》,享受本次补贴政策的对象主要是放学时间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家中或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办小学学生。

该项工作采取“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尤其是在课后托管方面,须有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托管。学生在校午休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之后至下午上学之前。课后托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一般至18:00时)。

有效缓解“托管难”“托管贵”问题

从新学期开始至今,该项惠民举措实施已近半年。据统计,目前,申请在校课后托管的学生总数远多于在校午休申请,而对课后托管的需求主要集中于中心城区地段学校。其中,荔城街共有12个公办学校开展了在校课后托管服务,小楼派潭等北部镇学校基本无学生申请该项服务。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城区地段学校学生住址一般离学校较近,多数由家长自接送上下学。这与有校车接送的农村地区学校学生比较,中心城区地段学校学生对课后托管的需求自然会更高。

按照《规定》,课后托管工作由在职教师或聘请人员进行,并优先考虑由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参加学生午休和课后托管管理工作。学生在校午休和课后托管以看护为主,并视学校的校舍、图书、体育器材等资源条件提供其他管理和服务。目前,部分开设在校课后托管服务的学校已提供了托管期间的作业辅导、课外活动等服务,如荔城二小约有1000名学生申请参加了该校的课后在校托管,托管期间,学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向学生提供美术、音乐、体育运动等方面的辅导。

据了解,实施该项惠民政策前,有课后托管需求的家长不少选择通过校外的托管机构解决。校外托管机构近10年发展迅速,主要聚集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附近,学生规模从几个到几百个不等,规模相对较大的托管班还发展成为了培训中心,形式有半日托、全日托等模式,收费标准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托管质量和托管费用并不能让每个家庭都满意和接受。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公办小学学生午休和课后托管补助工作,有效缓解了学生课后“托管难”、“托管贵”问题。

相关资料

继实施“对撤并学校后三公里以外学生进行交通费和午餐费补贴”政策后,增城区(市)2015年再次关注学生午休和上下学问题,2015年“两会”,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实施学生在校午休和课后托管财政补助”工作列入2015年的民生十件实事之一。2015年3月上旬,增城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助办法(试行)》,该项工作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新学期开始,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享受每生每天2元的午休服务补助和每生每天2元的课后托管补助。

2014年4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餐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记者走访了解到,从2014年9月开学以来,增城区(市)所有中小学校均取消了托管服务,一些有需要的家长不得不“转战”私人托管所。然而,这些私人托管所的安全问题却让家长们担忧起来。

增城区(市)教育局办公室的黄科长告诉记者,市内中小学校取消托管服务,是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的,这是全国性的执行文件,并非仅限增城。之前学校的午后托管和课后托管是为了方便家长和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而实行的,因为学校托管是学校放学后的额外服务,负责安保、做饭和照顾学生的人员都需要支付相关劳动报酬;

所以就需要向学生家长收取少量的托管费用,而2014年4月出台的《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餐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因此学校取消了托管服务。

黄科长表示,即使学校取消了课后托管,但教育局会一直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此前该局曾从工商部门处获取了社会上有正规资质的托管机构名单,为学校和学生家长提供了帮助和指引。如果往后工商部门有这方面的检查,教育局将会全力配合,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有效的告知和指引。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近日社会上有不少托管机构借名谋利,家长们需要小心辨别,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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