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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民打10元麻将被公安局拘留三天 法院判罚法理依据惹起网友热议

15-7-31 04:37|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019| 评论: 0|原作者: 乐清日报/丁洁莉

摘要: 2015年1月,广州市增城区的方先生和几个同事打10元麻将,民警巡查时当场缴获了方先生一桌的赌资840元,另一桌赌资690元和两张电动麻将桌、四副塑料麻将赌具,并且以其参与赌博为名,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 ...
2015年1月,广州市增城区的方先生和几个同事打10元麻将,民警巡查时当场缴获了方先生一桌的赌资840元,另一桌赌资690元和两张电动麻将桌、四副塑料麻将赌具,并且以其参与赌博为名,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处以行政拘留三日。事后他认为公安违法,提起诉讼,增城法院2015年7月份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请。法院称若“自摸”赌资较大。


麻将是一种有趣的益智游戏,很多人都喜欢,也是一项非常好的文化娱乐活动,闲暇之余偶尔打打麻将有助于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调整心态,锻炼大脑。可是,现如今麻将的表现形式和社会氛围却让我们大跌眼镜,很多时候麻将成为贪官污吏敛财之机,成为乌合之众的赌博手段、扰民之事。纵览全国大街小巷何处不见麻将踪迹,老年人、中年人、青年大都热衷于此活动;

连小朋友对于麻将也耳熟能详,大家的休闲活动除了麻将还是麻将时,我们不免有些担忧。作为传承着传统文化的麻将无好坏之分,好坏在于麻将的表现形式和麻将形成的社会氛围。“适可而止”这一词是我们应该对麻将保持的一种态度,“玩物丧志”这一词也应该是一种最好的警示。我们必须懂得物极必反,强极则折道理,要保持一种健康的态度来对待我们古老而新鲜的娱乐方式。

真正能为这一争论作出最终的裁判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不是看看公安、法院与网友们之间谁的声音高,不是看最终结果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而是立法机关能给出一个明确的司法解释来平息争议。这些问题,显然只能依赖于权威的立法部门来界定。只有如此,才能让这次事件真正体现自己的价值,而不至于沦为泛娱乐化时代的又一个无关紧要的泡沫。

★正方:打麻将向来被很多人奉为“国粹”,走亲访友,娱乐消遣,都少不了摆上一桌麻将。张先生打麻将也许就是公司同事之间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并非赌博,如果打得“大”一些就被刑拘不知道会剥夺多少人正当的兴趣爱好。

刘传斌:当下,亲友聚在一起带点彩头打麻将很正常。方先生下班后和同事打麻将,主要是为了休闲娱乐,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再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情形是指:个人平均赌资数额在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或者现场收缴赌资总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8000元的。显然方先生的行为不在此列,称不上“赌资较大”。所以,对其批评教育尚可,行政拘留就不必了。

罗立志:方先生打10元麻将,不知是怎样计算的,各地“标准”不同,打法不同。但从报道可以看出,两桌的赌资才840和690元,数额并不大,算不上是赌博。由此可以看来,这样的搓麻将是娱乐性的消遣,公安对他进行处罚,让人莫名其妙。如果说这样的标准都要惩处,我们这里的麻将活动都够标准了。

冰冷的悲伤感:该管的不去管,不该管的管得贼严,仔细想想,是不是广州治安太好,警察没事干了,只能管这等小事了呢?来成都抓人,估计拘留所都装不下。又是为了完成犯罪指标吧?照这样来说,凡是炒股票的都应该被抓起来。用支付宝打牌,警察怎么办?该改一下赌博赌资的上限了!有些人,就喜欢用各种方式来逃避法律管控,还装无辜。按照法律规定,这是赌博,好吧!

怪叔叔201:举报!雷军和董明珠,马云和王健林,都有公开的赌约,而且数额巨大。成都如果这样抓人,估计拘留所就满了。抓那些真正的坏人去吧。人家打打牌休闲娱乐有错吗?小老百姓打麻将也要抓,话说逢年过节谁还不玩个麻将赌个小钱了?看了这新闻,我真呵呵了。这也要抓的话,我估计我老家那边从上到下都空了,找不到人上班了。估计还得拉到外地去关,拘留所满了!

高亚洲:打个麻将就被拘留,估计不仅当事人心有不服,其他围观者大多也愤愤不平。从生活常识看,虽然赌博被视为一种恶习的存在,但“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说法的流行,也说明赌博与娱乐之间,是存在交集的。如果因为“娱乐”式赌博,而被扣上违法的帽子,肯定是当事人所不能接受的。

刘建国:类似的打麻将、打牌行为,由于具有隐蔽性,不可能在执法上实现无缝隙覆盖,所以不少人对之存在认知偏差。但不管多少钱,只要总的金额超过了一定限额,就会受到治安处罚。其实,这也给每个公民提了个醒,即便是亲友之间的娱乐活动,也应该考虑法律规定的红线标准。

张燕:社会在发展,对立法的精准要求、对执法者权力的限定,应越来越严格。公众之间带点彩头,不以赚钱为目的的正常娱乐,只要金额不是极大,在赌博定性上就应慎之又慎。当然,多少算极大,这对立法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应该充分参考各方意见。有了一个标尺,无论对公众,还是对执法者都好。

★反方:麻将“小打”怡情,“大打”则难免伤财,有时甚至触犯法律。方先生这种情况赌资确实大了些,而且设备齐全,不免让人怀疑打麻将的地方是否就是一个盈利的赌博场所。因为打麻将发生的钱财纠纷不在少数,且活动本身也会扰民。处以行政拘留合情合法。不管钱多钱少,只要打牌用钱定输赢就是赌博行为,就是法律不允许的。

姜文来:是否赌博,法律有明确的界限。“10元”麻将尽管额度不算大,但触犯了法律的底线,民警碰到了,不能不管。即便是亲戚朋友在一起玩,也不能玩违法的事情的。处罚是合法的。在法与情面前,还是法大于情,否则有情无法,社会就乱了套了。打麻将,而且是用赌资打麻将,很显然是违法行为,至少是与乡风文明相悖的。有些人将打麻将看作娱乐活动,但打麻将并非单纯的娱乐活动,毕竟打麻将对人们的身心健康是无益的,被公安机关进行相应惩处,一点也不冤。

毛忠斌:输方每盘每人输10元至60元或更多,赢方每盘能赢30元至300元不等,且现场有赌资800多元。钱虽然不是很多,但输赢也不算小。法院认定为赌资较大,并无不妥。人们打麻将、打扑克,多是想以赢钱来寻找刺激,没有纯粹的“不以营利”不谈,这样的处罚对当事者而言,也不算冤枉。

皇甫天:这里有个“娱乐方式”衍生问题。一是扰民影响他人,打麻将声音大,玩的人难免声音高,尤其是在夜深人静他人要休息时,如方先生打牌的地方曾因“扰民”被人举报过。二是影响孩子。一些家长在打牌甚至是赌博时,也丝毫不顾忌孩子在身边看着,比如在逢年过节、办各种喜事时,总会有人开两桌让大家打发时间,其中不乏赌资更大的赌博,而围观参与的人中就有不少孩子。

陈卿媛:很多人愤愤不平,实则是在争取让自己打麻将被抓的风险减小。法是大于民风的,我们不能因为警察的一些行为看似有悖于民风,就因此冒进急躁,结果触碰法律的底线。打麻将者与其在这里骂法官、骂警察,不如好好工作、好好生产,靠自己的实干赚钱,别把发家致富的心思砸在麻将桌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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