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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版)

16-1-19 12:50|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990| 评论: 0

摘要: 随着新一年的开始,2016年秋季一年级的招生政策又牵动着无数家长的心。记者从增城区教育局了解到,自2016年3月起,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将有新的政策,2016年1月中旬,增城区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增城区人民政府办 ...
随着新一年的开始,2016年秋季一年级的招生政策又牵动着无数家长的心。记者从增城区教育局了解到,自2016年3月起,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将有新的政策,2016年1月中旬,增城区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试行)的通知》(增府办〔2015〕18号)文件,在此,提请各位来穗人员子女家长注意提前办好文件中要求前置办理的相关文件(学历验证、就业服务登记、缴纳社保证明、房产证及房屋租赁登记、居住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义工及志愿者服务证明、表彰证明等)。咨询电话:020-82624211,020-82624811。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促进幸福增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增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来穗人员”是指户籍在广州市以外(不含港、澳、台地区)在增城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的务工人员。来穗人员子女,其当年8月312016年1月中旬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在增城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指入学申请人是拟申请入学的适龄人员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穗人员子女已入读小学(或初中)并取得相应学籍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有关办局根据来穗人员子女在辖区内入学的实际需求情况,优化教育布局,充分挖掘公办中小学校的办学潜力,核实入学申请人提交的学历等信息材料,加大对接收来穗人员子女入学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依法审批、依法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最大限度满足来穗人员子女在增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

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负责将来穗人员子女在增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有关学校的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辖下各公、民办学校执行的教育收费标准进行审核,及时查处学校违规乱收费行为。增城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登记入学申请人在增城区居住的情况,提供有关入学申请人在增城区居住的统计数据信息;负责审核入学申请人在增城区办理居住证年限和出租屋租赁情况等相关信息材料。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入学申请人的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材料。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入学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材料。增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审核入学申请人的计划生育信息材料。增城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审核入学申请人在增城区合法自建或购买房产等居住信息材料。增城公安分局负责审核入学申请人子女的户籍信息等有关材料。

增城团区委、增城区民政局负责审核入学申请人的志愿者服务和义工服务工作情况材料。增城区财政局负责为符合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经费保障。增城区科经信局负责做好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有关信息系统的立项审核和评审工作,提供区电子政务网络接入的技术支持。增城区广播电视台、增城日报社负责做好本办法的宣传工作。

第四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有关办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对应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的要求,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增城区域来穗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本辖区教育发展规划,充分挖掘本辖区内公办学位的潜力;积极配合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入学申请资料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来穗人员子女在增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符合广州市招生政策有关规定,且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其子女入读增城区公办中小学,可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入读同等待遇:(一)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在增城区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子女,经过增城区教育局或属地教学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申请材料后,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二)符合省、市及增城区高端人才管理办法的高端人才子女,由增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增城区公办学校。

第六条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来穗人员,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意愿,通过自主选择报读民办学校,解决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各职能部门根据《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的有关项目,制定本部门所负责工作事项的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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