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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社保局八大科室简介

11-1-28 05:49|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5245| 评论: 0

摘要: 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增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增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共设8个科(室),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黄远萍(副局长):分管原市劳动局社会保障科养老保险业务,市社会保险基金 ...

       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增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增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共设8个科(室),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黄远萍(副局长):分管原市劳动局社会保障科养老保险业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工作。罗宇良(副局长):分管原市劳动局社会保障科医疗保险业务和工伤保险业务,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综合科(办公室)(电话:82642601;传真:82642600)

   承办本中心日常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保险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的综合性调研,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相关数据及情况综合,提出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总体意见;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宣传计划,统筹并具体落实社会保险宣传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上传下达;负责本中心信息、信访、会议、文电、档案、保密、保卫、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

2. 监督稽查科(电话:82642011)
  
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规定;研究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管理办法、业务规范和年度工作计划;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全市社会保险稽核业务的相关数据和结果,编制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综合报告;负责实施社保机构内部监督,部署和督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实施有效的内、外稽核;负责编制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统计和业务报表;接受员工对企业的投诉;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审以及退休人员在生年审;

3. 保险关系科(电话:82642607;82642302;82642303)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等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部署、指导和督促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及社会保险关系的管理等业务工作;审核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资料变更;指导和落实各险种的扩面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与相关科室做好测算和拟定全市各险种的年度征缴方案,拟定缴费基数和征缴率的调整方案及贯彻实施办法;负责编制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统计和业务报表。

4. 待遇核发科(电话:82642305;82642306)

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等国家和省、市有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央和省垂直管理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和待遇审核、发放,负责部署、指导和督促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和待遇审核、发放,复核和终止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和发放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个人专户等业务工作;研究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的调整和发放工作;研究和协助做好全市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统计和业务报表。

5. 个人帐户科(电话:82642017;82642019)
  
管理和发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ic卡;建立和做实个人帐户;管理参保人员历史缴费确认;

6. 医疗保险科(电话:82642016;82642309)

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国家和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部署、指导和督促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业务:审核被保险人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资格及费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核拨工作;审核医院直接结算的被保险人住院医疗费用月结统计表,并按规定与医院结算;办理被保险人异地就医的核定备案、资格审核和相关医疗费核报工作;建立和管理医疗保险档案资料以及医疗保险费收付台帐等。负责编制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相关统计和业务报表。

7.农保中心(82642583)
  
增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成立于2008年12月28日,主要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业务工作,一是负责农民群众的电话、上门咨询服务接待;二是负责为我市各镇(街)提供农保政策培训和咨询服务;三是每月负责核定经济组织次月应缴的养老保险金额;四是负责参保单位参保人相关信息的录入和统计;五是负责申领老年生活津贴和基本养老金人员的资料审核。

8. 基金管理科(82642307;82642012)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存的核算管理,并定期提出分析报告;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收缴、调剂计划和会计报表;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季、月度财务报表;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存储、划拨;负责本中心财务管理和本中心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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