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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城抗战遗迹(址)保护现状的调研让人堪忧 加强抗战史迹的保护与利用刻不容缓

18-7-6 05:58|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858| 评论: 0|原作者: 艾晶|来自: 增城区博物馆

摘要: 抗战遗迹(址),是抗日战争时期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文章以笔者对增城抗战遗迹(址)保护现状调研为依托,对现存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加 ...
抗战遗迹(址),是抗日战争时期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文章以笔者对增城抗战遗迹(址)保护现状调研为依托,对现存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加强抗战史迹的保护与利用,以发挥抗战史迹对宣扬爱国主义思想、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统一、推动增城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增城建县于东汉献帝建安六年(公元201),隶属南海郡,距今1800多年历史,面积1616.47km2。2015年正式撤市设区,现为广州市十一区之一。经考古发掘确认,在相当于中原仰韶文化时期,增城人就在这块土地、繁衍生息,历经千百年的文化积淀,为我们遗留下光辉灿烂的历史文明和文化瑰宝[1]。

1.增城抗战文物概况

为在新形势下全面摸清增城区文化遗产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和管理权属等情况,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普查工作,推动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增城区自2013—2015年启动并完成了新一轮的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此次普查中对抗战史迹类文物进行了专项调查,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中,纳入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抗战文物有1处,增城区文物保护单位9处,增城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13处;中共增城县委旧址、中共增龙博中心县委旧址及增城革命烈士纪念碑3处,被辟为增城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增城区党史教育基地、广州市党史教育基地等。

2.抗战遗迹(址)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增城区抗战遗迹(址)多分布在风景秀丽的北部山区,虽然内涵深厚,但存在“体小”且“点散”的弱点,已有的开发仅是对某一处具体遗址的利用。总体看来,由于资金不足、年久失修、加上自然与人为因素的破坏,增城抗战遗迹(址)大多数损毁较为严重,保存状况令人堪忧。根据2014年增城区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调查统计,目前全区23处抗战遗迹(址)中现存22处,占抗战遗迹(址)总数的95.65%;保存较好7处,占总数的30.43%;本体残损4处,占总数的17.39%;损坏严重、亟待维修11处,占总数的47.83%;完全倒塌1处,占总数的4.35%。另外,全区抗战遗迹(址)对外开放率特别是设有辅助陈列的比率低,未对外开放的抗战文物大多被移作他用或无人管理。

3.加强抗战遗迹(址)保护工作的建议

对抗战遗迹(址)的保护开发,要以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尊重历史并立足于真实再现抗战活动的历史。在保护抗战文物的完整性、原真性和周边环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文化教育、史料研究、旅游休闲等功能,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促进文化交流,激发爱国热情,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议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3.1加强重视,抓住重点,深入挖掘

一方面,对已知并被保护的抗战文物资源进行整理,对己知但己被破坏的抗战文物资源进行重新挖掘和恢复,对散落民间而未被知晓,但对反映抗战历史有重要价值的文物资源进行收集整合[2];另一方面,选取重点抗战文物,以抗战文物资源自身价值为依托,充分挖掘其信息价值、利用价值,或建立抗战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等,或作为旅游景点,辟为爱国教育基地,或制作文艺作品、影视作品等相关衍生产品,以求达到警世、资政、励志、育人的目标[3]。

3.2加大投入,资金支持,公众参与

各级政府应将文物保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证[4]。为此,对文物保护包括抗战遗迹(址)保护开发工作实行“三纳入”:一是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二是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各级政府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年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绩效优劣评定的重要依据;三是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资金投入。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市、区、镇(街)、村及文物保护监督员队伍五级监管保护体系,实现对全区各级文物包括抗战文物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保护,确保文物安全[5]。

3.3政策扶持,简化报批,健全体制

一是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抗战文物保护开发工作的行政审批程序,将抗战文物保护开发包括地下抗战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程序,在项目动工前履行工程建设的合法程序,建立健全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文物保护责任体系,使文物在城市建设中依法受到保护、科学得到开发;

二是全市统一将文物保护建设工程的审批工作列入各区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并实行一站式办结,各审批环节做到限时完成,尽可能缩短审批办结的时间,以保护抗战文物安全;三是抗战文物资源保护开发工作要求高,涉及部门多,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体制,强化组织领导,明晰部门职责,同时组织联合执法,形成保护合力,依法开展全区抗战文物保护开发工作,方能取得文物保护成效,产生开发效益。

4.结束语

增城抗战遗迹对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提高城市知名度,丰富城市人文景观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对其合理开发利用,具有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既可给后人提供历史和文化资源,使人们在研究学习中了解当时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又可增强人们的历史凝重感、使命感,使人们受到爱国主义教育。

而以抗战文物资源为主题,配套观光、游览、体验等服务的红色旅游,在传播抗战文物资源丰富内涵和价值的同时,成为生产文化产品的支撑,促进当地的旅游服务。为此,在建设“人文增城”的进程中,应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特别是抗战文化资源,充分保护利用好它们,让历史在我们身边流淌,让抗战所体现的伟大民族精神得以传承。

参考文献

[1]陈建华.广州市文物普查汇编.增城区卷[m].广州:广州出版社,2009.
[2]杨绍军.腾冲抗战遗址的影响及保护、使用、开发建议[j].抗战文物研究,2010(1):238-252.
[3]赵毅.德宏州抗战文物遗址的保护[j].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4):41-45.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z].2013,2015.[5]彭颖.湖南省抗战文物资源开发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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