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未告知消费,可以不付钱? 答案:可以 事件:2010年8月27日晚,消费者吴先生前往某宾馆夜总会唱卡拉ok消费。在消费过程中,服务员拿来一只月饼、两份小食、打火机、纸巾等,并在消费者没要酒水的情况下,就主动拿来三瓶无法确认产地、厂名、厂址,上面并没有任何中文标识的红酒。当时服务员对上述消费品未进行任何介绍,也未声明这些消费品的价格。当晚11时结帐时,消费者发现有些食物、酒水数量不符,有些食物未消费也出现在帐单项目内,当时双方争执未果,消费者只好一共支付了4059元。事后向消委会投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8118元。 维权: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其所消费红酒的确没有任何中文标识,指出经营者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再者,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而经营者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责任在经营者。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退回红酒款2000元给消费者;以后双方互不追究任何经济责任。 案例二: 教育咨询部超经营范围,学生要求退费? 答案:行! 事件:2010年4月,分局经检大队立案查处某教育咨询部超经营范围案件,查处中发现某高级技工学校85名学生因接受该机构考取造价员、监理员、施工员证培训,现部份学生要求该教育机构退费问题,而将学生与该教育机构退费纠纷问题先行转介到我会调解。 维权: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提前介入调查、调解,及时指出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和疏导。经调解,某教育咨询部根据学生意愿,对部份接受了培训,又愿意继续考证的学生,承诺考证合格的不退款,不合格的退款;而部份接受了培训,又考取了证的学生,则不予退款;部份接受了培训,不愿意考证的学生,全额退款。调解下,该教育咨询部一共退回培训费115840元给学生。 案例三: 中介公司未达成合约,佣金能退吗? 答案:能 事件:消费者陈小姐于2009年10月17日通过该中介公司,与第三方房东签订三方的购房合同,有三方签名,并缴纳给该中介2700元佣金,合同明确表明如果达不成合约,中介退回佣金。其后,因房东不履行合同,不肯卖房,消费者向该中介要求退回佣金遭拒,中介坚称要追回房东的违约金,才肯退佣金。无奈,消费者向消委会投诉。 维权:和平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消费者陈小姐反映情况属实,指出经营者应按合同规定先退回中介佣金,至于要追究房东违约责任,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经调解,该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意并当场退回购房佣金2700元给消费者。 案例四: 新车尾气排放不达标,经营者要负全责? 答案:要 事件:消费者姚小姐于2010年2月10日在某公司购买一辆轿车,价值111180元,当时销售人员承诺尾气排放达标。办理相关手续后驾车上路,因为尾汽排放黑烟被交警阻拦,为此3月16日送修,3月17日取车时发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目前该公司与4s店相互推诿,问题仍未解决。消费者要求该公司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否则更换新车。未果,向消委会投诉。 维权:新洲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指出经营者应按约定承担责任。经调解,该汽车公司同意为姚小姐更换有问题的配件,消除黑烟排放故障。 案例五: 银行拖办房屋赎契手续,可以吗? 答案:不可以 事件:消费者陈小姐于2月份到某银行为其在凤凰城的房子办理房屋赎契手续,对方承诺2个月内可以全部办完,但至今仍未通知其前去还款,联系该银行,对方称还要排期,陈小姐认为其同事在其之后办理的同样业务,亦已全部办毕,其到现在还没有办妥,不合理,向消委会投诉。 维权:新塘分会接到投诉,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消费者陈小姐反映情况属实,指出该银行应按约定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经调解,该银行已于4月6日为消费者办理了还款手续。 案例六: 减肥无效可以要求退款? 答案:可以 事件:消费者陈小姐于2010年3月26日开始在某美容店进行减肥疗程,专门是针对腹部的减肥,陆续共交了13.2万元,持有单据。陈小姐做完第一次后,感觉腹部两侧隐痛,去医院就诊,称被按伤。陈小姐想退款,但工作人员称如要退费就要扣除1万元,陈小姐考虑后又继续做剩下减肥疗程,一直做了十几次,一点效果也没有。再次要求退款,对方声称当时陈小姐交的减肥疗程费是享受了折扣的,如要退款必须按原价计算疗程费(比原价高了3倍之多)。现陈小姐要求退回未做的减肥疗程余款6万多元,遭拒,向消委会投诉。 维权:新塘分会接到投诉,立即展开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指出消费者在美容店进行减肥疗程,但没有效果,经营者应承担责任。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退回60800元给消费者。 案例七: 新手机在三包期内维修6次仍不能使用,能换机吗? 答案:能 事件:消费者张先生于2009年11月18日在某手机店购买了一台诺基亚手机,型号5800i,持有发票及三包凭证,一直到2010年8月止,该手机已先后维修了6次,张先生认为,根据手机三包规定,其已符合换机条件,要求换机遭拒,向消委会投诉。 维权:富鹏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消费者张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根据法律规定,手机从售出到现在已维修了6次还不能正常使用,经营者应承担责任,经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新手机。 案例八: 奶粉有股怪味,孩子食后拉肚子,能退货吗? 答案:行 事件:消费者冯小姐于2010年8月在某店购买某品牌婴儿奶粉,生产日期2009年11月13日,保质期到2011年11月13日,每罐125元。后发现该奶粉有一股奇怪的气味,怀疑已经变质,其小孩食用后一直拉肚子。现要求退货,未果,向消委会投诉。 维权:永新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指出奶粉是否有质量问题,要经检测后才能确定,经调解,该公司于2010年9月3日赔偿消费者125元,并回收消费者剩下的奶粉回厂检测。 案例九: 景点提前清场,票还有用吗? 答案:有 事件:消费者韩先生于2010年8月29日下午一行6人到某景点游玩,购买了6张票,一共360元。买票时已咨询过工作人员景点何时关闭,在确认6点清场后才买票,一行6人于下午5点到达,但在5点20分就被其保安清场。消费者觉得不合理,向消委会投诉。 维权:派潭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指出该景点工作人员之间告知消费者景点关闭时间互相矛盾,责任在经营者,经调解,该景区另行补偿游客6张票,并承诺该6张票长期有效。 案例十: 楼盘误导消费者买楼,定金能退吗? 答案:能 事件:消费者曾先生于2010年10月3日在某中心订购一套房产,当时要求购买较高楼层的,其销售员称现在最高只有11层,要买得快才行,高于11层的楼层已销售完毕,消费者事后发现很多高于11层的楼层是在其下定后才被销售的,且现在仍有14楼层的还未销售。我认为该销售中心误导了我,要求其退还定金1万元或以约定的价格向我销售更高楼层的房产。未果,向消委会投诉。 维权:中新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指出由于该中心销售员隐瞒实际销售情况,误导了消费者,责任在经营者,经调解,该销售中心退回1万元订金给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