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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新塘镇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排放污染物最高可罚100万元

20-6-1 23:38|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250| 评论: 0|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2020年以来,增城区新塘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各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其中,第一阶段,截至4月20日,已完成185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目 ...
2020年以来,增城区新塘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各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其中,第一阶段,截至4月20日,已完成185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目前第二阶段正全力以赴做好5933家企业的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成,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强化排污者责任的重要抓手。新塘镇高度重视,镇环保所拟定了简洁版的《关于排污许可发证工作的通知》,便于企业熟悉并掌握填报流程,且按要求及时完成排污登记;各挂村部门和村(居)结合治安队日常巡查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排污许可发证工作的通知》并回收告知书回执,确保每一家企业通知到位;

相关部门通过走访和建立企业填报排污登记咨询答疑微信群等,及时向排污单位提供疑问解答。“排污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站在企业的角度,‘一证式’改革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不再做重复的申报;站在全行业的角度,规范化、精细化的环境管理并不会导致企业负担加重,反而让企业节约资源、节省能耗。”新塘镇环保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位于新塘镇辖区范围内、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5933家现有排污单位,必须于6月30日前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其中,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类企业,应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同时加入区发证qq群712068230,咨询电话为020-32823086;

登记管理类企业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填报排污登记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企业自行打印留存后,将回执打印交到所属村(居),咨询电话为020-82776827。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已于2019年8月13日取消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的行政审批事项,持有 “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也应按以上规定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增城区新塘镇明确,依法申领、按证排污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履行好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共同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新塘做出贡献。对于逾期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将被依法整治,并处1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关闭,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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