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建安置补偿 一、群星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原则上按照现状房屋四层(含四层)以下实测建筑面积进行拆一补一。 1、现状实测建筑面积≤现状实测建基面积×3.5的,回迁安置面积=现状实测建基面积×3.5=现状实测建筑面积(飘楼、阳台计建筑面积,飘板不计)+权益面积。权益面积=现状实测建基面积×3.5-现状实测建筑面积(飘楼、阳台计建筑面积,飘板不计),由被拆迁安置人按1500元/m 的标准购买。 2、现状实测建筑面积>现状实测建基面积×3.5的,问证安置面积=四层(含四层)以下现状实测建筑面积(二至四层飘楼、阳台计建筑面积,飘板不计) 3、有产权证的房屋∶证载建筑面积大于上述(1)(2)方式计算的回迁安置面积时,可按证载建筑面积回迁安置;同时,权益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现状实测建筑面积(飘楼、阳台计建筑面积,飘板不计)。 ●搬迁费∶按现状实测建筑面积x15元/m 计算(含搬出、回迁共计两次)。不足4000元/栋,按4000元/栋标准计算,但最高不高于8000元/栋。 群星村批复方案中提及的3.4亿元搬迁奖励如下: ●临迁费∶按回迁安置面积(权益面积、弃产面积和在建房屋等除外)x30元/m 月计算。 ●签约奖励∶1、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奖励2000元/栋,具体奖励办法为∶签订拆迁协议确认书时,先支付100元/栋的奖励金,并确认回迁顺序号,经村集体和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再支付10000元/栋的奖励金。2、住规定时间内,属于首批签约、且其名下房屋全部签约的,再奖励1000元/栋,以及1个车位/栋。 ●房屋交付拆除奖励∶按要求将房屋交付拆除的,奖励20000元/栋。 |